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歸誰
經營好一段婚姻需要男女雙方共同的努力,可是在經營的過程當中,如果出現一些問題的話,或許有一些問題實在是沒有辦法解決的情況下,最終只能夠走到了離婚的邊緣。真正到了離婚的時候,可以是男方提出的離婚,也可以是女方提出的離婚,關于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歸誰的問題,實際上我國的法律并沒有特別明確的規定,所以提出離婚孩子就應該跟隨。確切地說孩子判給誰和誰主動提出離婚并沒有直接的關系。
或許傳統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真正離婚的時候涉及的是法律方面的問題,只有真正符合法律的規范,才有可能做出最佳的認知。我國的婚姻法也是明確規定的,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都是跟著母親生活。除非母親患有嚴重的傳染病,或者母親不能夠提供撫養的義務,子女這個時候才是會跟著父親生活。假如子女是兩周歲到八周歲之間,法官也會考慮到雙方的經濟能力以及生活習慣等各種各樣的因素。到底哪一方有利于孩子的成長,根據該原則作出最終的判決。
說到底女方提出離婚孩子歸誰的問題,只能夠說明是女方提出來的離婚,并不能夠明確說明孩子到底歸誰。如果說男女雙方對于孩子歸屬權的問題能夠有一個好的協商結果的話,自然而然是不需要到法院再一次溝通的。假如彼此根本就難以有效溝通的話,法院的判決都是最終的答案。不過不管怎么說,肯定是需要考慮到孩子健康成長的問題的,到底跟著哪一方健康成長的可能性更大一點,相信法院判決的時候也會遵循著這樣的原則。
實際上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想方設法為子女提供比較好的撫養的條件,這才是作為父母最應該做的事情。即便是父母已經離婚了,應該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為孩子創造更好的經濟條件,父母兩個人的婚姻出現的問題,但是對于孩子的撫養的義務千萬不要隨隨便便的忽略。能夠真正做一個合格的父母本身也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夫妻關系結束了,但并不表示父母的責任也結束了。
總而言之,考慮到各種實質性問題的時候,才能夠真正明白作為父母的責任到底是什么。無論孩子的撫養權歸誰,都不可以斷絕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很多的問題考慮的格外清楚的情況下,相信作為父母的一定會了解自己,到底應該怎么做才是比較有必要的。已經不能夠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就應該想方設法給子女更多的關愛,千萬不要讓自己的子女內心承受著非常大的壓力,甚至讓小孩子覺得自己和別人是不同的。能夠盡最大可能的彌補,這才是作為父母最應該做的事情,千萬不要隨隨便便忽略自身的責任。孩子的成長往往只有一次,怎么樣不留遺憾,父母就怎么做,這也是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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