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丟了怎么辦
結婚證雖然不像身份證頻繁使用,但是一旦丟了想要辦理出國探親手續、繼承財產、保險等涉及身份關系的事情就會遇到麻煩。記者從民政部門了解到,補辦結婚證的手續是:一般情況下,近十年的檔案還存在各區縣的婚姻登記處,補辦人只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合影再到初次領證處補辦,當天即可拿到新證。登記結婚已經超過十年的夫妻想要補辦結婚證,則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出登記材料,復印后再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照片到當地婚姻登記處補辦即可,當天就可拿到新證。
補辦《結婚證》不同與結婚登記,結婚登記需要雙方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目的是要查明、核實是否自愿等相關情況,而補辦《結婚證》是婚姻關系已經存在,民政部門只要核對婚姻檔案底冊就可以查明情況,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戶口簿、身份證就可以補領了。
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并填寫申請書。
須持證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樣式:我單位XXX與XX單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系。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一、多少歲可以領結婚證法律上有相關規定,滿足以下條件的男女雙方就可以去結婚,辦理登記手續: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符合條件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滿足以上條件,雙方就可以一起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去的時候帶上以下材料: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自己沒有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二、結婚證丟了怎么辦補辦結婚證的條件本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即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或者是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即夫妻關系仍然存在。雙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補辦流程
1、雙方當事人夫妻關系仍在存續(當事人離婚或已經喪偶的不予補發)。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后到區民政局結婚登記處提出申請,經工作人員初審;
2、對申請人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補領結婚手續
3、頒發補領結婚證三、結婚證在哪里辦去夫妻雙方戶口上的任意一個民政局,也就是說男方的也可以,女方的也可以,但必須是戶口所在地的區民政局。
四、沒有結婚證怎么離婚
1.因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而無法提供結婚證的,又可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按事實婚姻處理,這種情況除非雙方愿意補辦結婚登記,否則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訴,不能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同居的時間發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這種情況不屬于事實婚姻,屬于非法同居,不存在離婚的問題。
2.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證丟失的,補辦結婚登記,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不能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
。五、沒有結婚證怎么上戶口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落戶自愿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申請隨父落戶的非婚生育無戶口人員,需一并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此外,在助產機構內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可以向該助產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在助產機構外出生的無戶口人員,本人或者其監護人需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向擬落戶地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托機構申領《出生醫學證明》。無戶口人員或者其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戶口簿、結婚證或者非婚生育說明,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