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彩禮錢怎么處理
關于彩禮返還的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根據題主的敘述男女自由戀愛,交了訂金后他們分手了,說明他們還沒有結婚,因此給付彩禮一方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請求接受彩禮一方返還彩禮,這要看對方家長的態度吧,如果是通人情的話會把彩禮退回來,和平分手的話讓自己小孩跟對方去商量,按照這種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應當向女方家下聘禮或彩禮,彩禮,也有的地方稱為聘禮、納彩等,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彩禮的多少,隨當地情況、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數額一般不在少數。
訂錢其實就是彩禮,彩禮在我國有著悠久的歷史,也是男女訂婚的禮節。
彩禮,也有的地方稱為聘禮、納彩等,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按照這種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應當向女方家下聘禮或彩禮。彩禮的多少,隨當地情況、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數額一般不在少數。
關于彩禮返還的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根據題主的敘述男女自由戀愛,交了訂金后他們分手了,說明他們還沒有結婚,因此給付彩禮一方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請求接受彩禮一方返還彩禮。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要回訂金,法院也會依法予以支持。
這要看對方家長的態度吧,如果是通人情的話會把彩禮退回來,和平分手的話讓自己小孩跟對方去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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