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怎樣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關于離婚時,婚生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問題,法律規定頗多,我們具體看一下目前司法實踐中,決定撫養權歸屬的幾點要點!
一、孩子出生后到2歲的撫養權歸屬。
在這里一般原則是撫養權歸母親,但特殊情況下孩子從出生后到2歲之間跟隨爺爺奶奶或者姥姥姥爺生活的,一般情況下不是變的。所以原則是跟隨父母,特殊情況誰一直照顧歸誰。
二、孩子2歲至10歲間。
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在這個階段的孩子一般考慮如下方面:
1、二人的收入;
2、二人的生活地區,例如城鎮與鄉村;
3、孩子是男孩還是女孩,男孩撫養權一般情況下歸男方所有,女孩撫養權一般情況下歸女方所有。這是考慮到孩子長大后生理和心理上的問題,同性之間更好交流;
4、隨誰生活學習較多,由誰撫養。一般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擅自改變孩子的生活學習的環境;
三、孩子10歲至18歲。
在這期間的孩子,法院除考慮第二點的情況外,還會爭求孩子的意見。之后法官會綜合考量,根據對孩子身心發展有利為目的,將撫養權判給對方所有。
綜上,是目前的司法實踐中關于離婚糾紛撫養權歸屬問題的判定。但在離婚中撫養權判定后,并不是一成不變的。根據日后的生活,若撫養人出現一些情況下,對方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的。
這個不是爭取就可以的,得根據實際撫養能力,然后法院會判!
除非你暗中采取非常手段,比如制造一些對方無法撫養孩子的證據、如果對方撫養孩子會對孩子身心健康帶來哪些不利等等,然后交給你的辯護律師。
離婚雖然是夫妻間的事情,但是對于有孩子的夫妻來說,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如若處理不慎,可能會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那么,孩子撫養權的問題該怎么處理?撫養權的爭奪中哪些因素會影響法官的判決,為自己贏得勝訴呢?
子女的年齡對撫養權的影響很大
2周歲以下的孩子,判給母方幾率較大;有關規定明確表示2周歲以下子女一般情況下隨母親生活。
法院將2歲以下獨生子女的撫養權判歸母方的案件占9成,但并不代表父方不可能獲得2歲以下子女的撫養權。男方當事人在向法院訴爭2歲以下子女撫養權時,可以朝著證明女方具有不適宜撫養子女的情形以及子女長期隨已方生活的舉證思路收集證據。
有利于獲得子女的撫養權的因素
1.子女長期主要由一方攜帶撫養時,該方獲得子女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大;
2.子女長期隨祖父母/外祖父母一方生活一般作為法院判決時的參考因素;
3.有賭博、吸毒、賣淫、嫖娼等違法情況的,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時,會受影響;
4.自身的工作和工資收入狀況,文化水平等,高的一方會有優勢;
5.對于十周歲的孩子,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如何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
對方有以下情況,不利于子女成長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予以證明:
1.對方有婚外情的;
2.對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的;
3.對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4.對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5.能夠證明對方不適合撫養子女的其他證據。
實踐官司中,這些因素都是法官在判決撫養權時需要充分考慮到的,畢竟在撫養權的問題上,是要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