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可以立遺囑嗎
14歲可以立遺囑嗎
你父母才40多歲就讓他們立遺囑?雖然可以,但未免太早了些吧?如果你是怕背叛你的配偶分得你父母的“辛苦錢”,只要財產是你父母的,現在或者以后的遺囑里都可以注明只贈與給你一個人,這樣你離婚時候配偶就不能分得一半房產了,因為法律規定以下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注意第3)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軍人的傷亡保險金、傷殘補助金、醫藥生活補助費。”
對遺囑可以去公證,也可以請律師來見證,這樣有助于律師給你更合適的建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以下三種情況下所立的遺囑無效:
(一)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二)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三)偽造的遺囑無效。
關于對“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規定,法律依據如下: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
不滿六周歲的兒童、精神病患者,可以認定其為無行為能力人。
已滿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應當認定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十九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由此可見,九歲的孩子存在兩種情況:有可能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也有可能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無論屬于哪種情況,依據《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所立的遺囑都是無效的。
但是,當九歲的孩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這種情況時,如果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那么,這個九歲的孩子所立的遺囑就可以是有效的。
(作者 來思)
首先要肯定你的想法,很深遠。我們現在說老還很遠,但生死誰也說不清。我也寫過類似的東西,朋友們看了著急問我,你怎么啦,得什么重病了嗎?其實,這是一種豁達,有遠見的態度。萬一有什么不測,因為事先有理智的安排,就不會在親人間有爭議了。
想法不錯,只是中國人比較避諱說死。假如真要寫,注意委婉,對親人不能讓他們感覺到悲哀和傷害
14歲,根據我國民法規定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只能從事與其年齡和智力相適應的民事行為,立遺囑這個事應該算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才能干的事。所以基本上認為是無效的。
農村的集體土地使用證的房屋不能辦理遺囑公證,公證處不會受理。 對于農村房屋所立遺囑,如果房屋的權屬無法界定,如農村只有集體土地使用證,無房產權證,而立遺囑是對自己生前的合法財產進行處分的行為,所以,在無法提供房產權證的情況下,對該房屋進行遺囑處分,公證處是不會受理上述公證的。 但當事人可以立自書遺囑,該遺囑也具有法律效力,日后發生糾紛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訴訟途徑解決。規定農村住房和宅基地只有本村農業戶籍人員才有資格享有,孫子是城市戶籍,沒資格。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14歲可以立遺囑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