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監禁與死刑誰可怕
終身監禁與死刑誰可怕
終身監禁和死刑相比較而言,肯定是死刑更嚴厲了,我想這個世界上沒有什么比剝奪生命更嚴厲的懲罰了吧。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對于有些人來說,終身監禁雖留了一條命,卻失去了一個人們最最在意的:自由。人雖活著,但活的毫無意義,沒有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享受不了了家庭的溫暖,不能為至親的人們謀求一點點幸福,于其這么渾渾噩噩,行尸走肉的活,還不如一死百了,干干脆脆。話是這么說,如果讓人們去二選一,我相信選擇活是唯一的,因為,所謂的自由,只有在身臨其境,只有在慢慢煎熬中才能知道它對生活生命的意義,就如痛苦,只有痛到心了,才知它苦的滋味。
不邀自來:
這個題應該是好多犯過重罪的犯人,都被判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也就是死緩。
中國第一個終身監禁的人;某某
2015年八月刑法修正案(九)表決通過后,新設了終身監禁制度,而某某是《終身監禁第一人》第一個被判處終身監禁的人。
法院宣判:決定對某某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未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兩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對于這個人,我沒有去過多的描述了,所以就只能這樣寫了。
中國是世界上適用死刑最多的國家,從中國自身來說,死刑的適用都應減少。當前,在全世界200多個國家(地區)中,只有99個國家(地區)仍保留死刑,而其中70多個國家(地區)已不適用死刑。比如雖說美國在1976年恢復了死刑,但每年只處死二三十個,而且從1984到1998年這十四年中,沒有處死過一個女犯。
剝奪一個犯人生命和刑罰,是世界上最嚴厲最殘酷的刑罰,生命是生物體所具有的活動能力,而法律意義上的生命僅指自然人的生命,是人體維持生存的基本的物質生活能力,生命是不可以替代和不可逆轉的,是人得以存在的體現,是公民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前提基礎,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
而終身監禁是英美法系刑罰中監禁刑的一種,即把犯罪的人終身監禁,限制其人生自由直至死亡的刑法,適用于較嚴重犯罪的犯人,理論上罪犯需要在監獄被關押終身,但實踐中通常被假釋,減刑或赦免,終身監禁是僅次于死刑的刑罰。
要知道以前的中國,沒有終身監禁一說,死刑緩期執行的話,如果兩年內沒有很大的錯誤或新罪名的話,會降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就是二十年,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表現好點,可以減刑到十五年。如果死刑緩期執行過程中有過重的錯誤或有新的罪名,后果嚴重的,則立即執行死刑。
題主搞笑呢吧,在中國有真正的終身監禁嗎?
回答:都不恐怖。
原因:死刑只是在行刑之前才恐怖,是一個生命對死亡天生的恐懼,是克服不了的,但也只是吃貨斷頭飯到行刑前。終生監禁的恐懼是一個人對于已經是去了的自由的渴望所產生的恐懼,說到底這種情緒根本就不是恐懼,是極度的得不到滿足的渴望,從根子上說這種情緒和極度的饑餓極度的干渴是同一樣的。
看過《血鉆》嗎?里面的淘鉆工雖然能勉強吃飽穿暖,但是人生沒有一點希望,剩下的人生是極度黑暗的,個人認為這才是應該恐懼的。
克里斯滕森沒有被判處死刑的確讓人覺得不解恨,在我們的傳統觀念中,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而且他對受害人章瑩穎所做的獸性令人發指!不僅如此,最讓人氣憤的是到現在法院都做出判決結果了,但是這個殺人惡魔依然沒有交代章瑩穎遺體的去向,本來章家人就對終身監禁的判決結果非常失望,現在章瑩穎遺體不知去向無法回家更是讓其家人悲痛欲絕!
仰面痛哭的章母
判決結束后克里斯滕森不僅拒絕道歉還在庭審現場無恥地微笑,挑釁章家人,似乎在說自己殺害了章瑩穎但還是沒有被判處死刑,這一滅絕人性的舉動是在藐視法律道德,然而面對如此結果章家人和富有正義感的公眾也只能無奈接受。
克里斯滕森
其實十二名陪審團成員有10人都同意了對殺人惡魔克里斯滕森適用死刑,但偏偏有兩名陪審團成員妄想克里斯滕森能夠悔改,想要給他活著的機會以“幡然悔悟”,試想一個殺人犯在被判刑之后還能冷血地對受害人家屬微笑并且拒絕道歉,他真的會反省悔悟嗎?
悔悟是不可能的!這樣的渣滓只配最嚴厲最折磨的刑罰,不然不足以告慰章瑩穎在天之靈!
章瑩穎生前和父母合影
其實,終身監禁對克里斯滕森也許是更大的懲罰,讓他死反而會給他痛快,讓他牢底坐穿更能讓他感受折磨和痛苦!對于這樣毫無人性的殺人惡魔我們無需憐憫!而且他活著就有可能交代章瑩穎遺體的去向。
章瑩穎紀念碑
最后,希望章家人能走出陰霾,重拾生活的信心和希望,相信章瑩穎總有一天會回家的!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終身監禁與死刑誰可怕“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