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孩子玩耍把同學受傷
學校孩子玩耍把同學受傷
孩子在學校玩耍受傷,一同玩耍的同學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學校也是有責任的。學校的責任是沒有盡到管理職責。《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九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沒什么大問題吧!——周內回了一趟老家,孩子踢足球去,被一個孩子踢了肚子,班主任給我打電話說讓我找對方家長去醫院拍片。
我打電話問孩子肚子疼不,他說剛才疼現在不疼了。你自己揉揉怎么樣?孩子說不疼了。
我給對方家長說,沒事,不用去醫院了,
以后不能亂踢了。
孩子在學校這種事情是難以避免的,如果我們走路摔了一跤,你還讓建公路的來給你看病嗎??
孩子多大?如果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學校是需要證實自身不存在過錯的,否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方在事故當中也存在過錯的,也要自擔相應比例的責任。相關法條:《侵權責任法》第32條第1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校、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感謝邀請,我是a山東虎子,談下我的觀點。
一、自己不小心
如果和同學玩耍,是自己不小心導致受傷,首先可以把同學排除掉,和人家無關嘛對不對,其次自己受傷是因為自身原因,比如自己摔倒,還是因為學校里運動器材原因,比如一起玩單杠,到你孩子單杠斷了導致受傷,這就和學校有關了。
二、同學不小心
和同學玩耍,是同學不小心導致你的孩子受傷了,這個毫無疑問,對方責任,那趕緊和對方家長協商解決吧,最好讓孩子老師出面調解。如果小磕小碰,那就算了嘛,大度點。
三、處理原則
1、有保險的走保險理賠。
2、根據責任劃分,該自己承擔就自己解決,不無理取鬧,通過一件事教會孩子做人很劃算。
3、即便學校、同學責任,小磕小碰自己解決,傷筋動骨協商解決,這是大度。
4、吃一塹長一智,讓孩子增強安全意識。
歡迎大家補充,指教。
【第七條】 對未成年人依法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義務的學校、幼兒園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職責范圍內的相關義務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與其過錯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人侵權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學校讓買意外險的時候,會有些家長會舍不得錢不愿買,等孩子在學校玩耍意外受傷了就想讓學校承擔責任。若買了意外險,還想找學校要額外的賠償,那就是太貪心了。僅僅是和同學玩耍受傷就非要學校擔責,那學校無奈只能出臺一些奇葩的規定,比如下課不允許下座位,要上廁所舉手。若是真發展成這樣,那就真是所有孩子的不幸了!當然要是學校的管理不善或是教師人為造成的傷害那就可以找學校賠償。
三方都應有責任我認為校方應大些,教育應德智體全面發展,肢體沖突體現德育缺失,在校不能打鬧罵人,這是最基本品德教育,家長也應負一部分責任。
題目是“孩子在學校玩耍不小心把同學弄傷”,單純從題目中都可以看出來,其中學校并無過錯,同學受傷只是在相互玩耍的時候不小心發生的意外。
所以,意外就是意外,跟學校是毫無關系的,如果孩子雙方家長要交涉,學校可以作為第三方,加以調解,而學校自身不需要承擔責任。
當然孩子受傷了,肯定還是有責任人的,導致孩子受傷的這名同學的家長需要承擔責任。畢竟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孩子的一切行為后果,需要家長承受。
現在的社會風氣是,發生這樣的事了,就找學校的麻煩,導致學校在學生管理上如履薄冰,戰戰兢兢。只好取消一切可能導致孩子受傷的課程,甚至孩子課間休息也被勒令坐在教室里,不準活動。長此以往,學生的發展將會受到限制,整體素質越來越差。所以,這樣的事情發生了,家長該負責,保險公司該負責。不要再把責任強行按到學校頭上,逼迫學校為了規避風險,只好將有利于孩子成長的但是具有一定風險的課程停掉。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學校孩子玩耍把同學受傷“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