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強制執行錢在女方爸媽那
彩禮強制執行錢在女方爸媽那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在我們那邊的習俗就是,男女雙方見過面以后,兩個人互相覺得還可以,然后雙方家長找個時間,做一桌一起吃個飯,那個時候就是商量結婚的事情,首先第一個就是彩禮的多少,這個彩禮的多少一般都根據這個地區的基本情況來講,但是有些時候還是會根據男方的家庭來講,家庭是否富裕,家里是否有兄弟姐妹。
這個錢,是男方先給女方父母的,可以是現金,也可以是轉賬。
等結婚的時候,女方父母會給女生準備嫁妝,或者在男生的新房里面的,家電還有各種家具都是女方父母來購買,然后這筆彩禮就是這樣用的。當時我姐姐嫁的時候我媽媽就是這樣做的,其實當時給的彩禮是不多的,我媽媽當初買這些東西都是貼錢進去的。
有些父母呢,是會把這個錢留著,等結婚以后單獨給自己的女兒,當做女兒的私房錢。
所以,雖然這個錢開始是交給女方父母的,但是一般的情況下,女方父母都是會拿出這筆錢的,不會自己留著。
我們這里男女雙方從第一次見面相親到結婚,整個過程男方花費約15萬左右。(不算買車買房)
男方花錢的步驟是這樣的:
①第一次相親如果成功,男孩當時要給女方4000至6000元見面禮。男方父母當時每人也要給未來媳婦各2000元紅包,算是第一次見面禮。
②定親(我們這里叫″大見面”)。男方會在酒店里辦定親席。辦幾桌要看女方來人多少而定,一般二至四桌。煙,酒,菜四桌花銷約5000元,男方還要給女方定親禮約2至3萬。
③送彩禮。送彩禮就是確定了下步就要結
婚了,男方送彩禮之際,順便和女方確定一下結婚的大概日子。今天男方送彩禮是最多最隆重的一次,約6一8萬元
④結婚當天花銷。婚房布置(包括家具家電)約2萬,當天辦喜宴約2萬,婚慶公司(主持,攝影,婚紗,結婚照)約60O0元,婚車禮和其它費用約3000元。
從相親到結婚男方花銷約15萬左右。
回到問答的主題:男方給女方的彩禮究竟該歸誰所有?固名思意應該歸女方所有。這個時候就要看女方父母的態度了,″可憐天下父母心″絕大多數女方父母是不會要這個彩禮錢的,這筆彩禮錢會如數陪送給出嫁的女兒,也有的會拿出一部分為女置辦嫁狀剩下的還會給女兒帶回婆家。
以上便是我們當地結婚花銷及彩禮錢歸誰的問題介紹。你們當地的情況呢?歡迎大家評論交流。
對于財禮錢是給娘家還是女方自己留著,還是夫妻共同財產,我給你說說你就明白了!
在法律上沒有關于彩禮錢的任何條文,所以這個彩禮錢就是所有當事人法律以外各自的事,首先強調一點,彩禮是男方家給女方家的錢或物,當男方家把這個包括錢和物的彩禮交給女方家的時候,這個彩禮就是女方家的財產了,也就不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了!
至于男方給的彩禮錢是給娘家還是女方自己留著,那也就是各不一樣了。女方家就一個女兒,而且家庭條件很好,那男方家給女方的彩禮錢女方的娘家不會留下一分錢的,女方也會全部帶回到婆家的,不但這樣,女方家還會陪送嫁妝的,而且陪送的嫁妝包括錢和物可能比男方家給的彩禮還要多。
也有的彩禮錢是娘家暫時替女兒保存的,他們也不會動用女兒的彩禮錢的,當女兒后來需要用錢的時候,娘家也就會把彩禮錢交給女兒的。
可能女方家就這一個女兒,而女兒在沒出嫁的時候是這個家的主要勞動力的,這一家的生活也靠女兒掙錢養活的話,那這彩禮錢可能就會留給娘家用了,也可能娘家也不想留,不想用,但是女兒知道她出嫁后家里的生活情況,也就不會帶走的,也就執意的會把彩禮錢留在了家里的。
當這個彩禮錢由男方家交給女方家的父母的時候,其實這個彩禮錢的所有權就是女方的父母了,在有的家庭里,女孩也左右不了父母的,彩禮錢交到了女孩父母手的時候,女孩也沒有支配權的,這個彩禮錢怎么用,也是女孩的父母決定的,父母想給就給,想給多少就給多少,想不給的話,女孩也是沒有辦法的。也有人說過這樣的話,那不就是把女兒賣了嗎?這樣說也對也不對,說對的有對的道理,說不對的有不對的道理,那就看你站在哪個角度上說話了!
所以這個彩禮錢的最后歸屬在誰的手上,也都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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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給女方父母的彩禮,是女方父母自己留下,還是女方父母拿出來給子女? 這個主要是根據地方風俗,家庭情況來說的。
結婚時男方給女方彩禮,女方則要準備嫁妝。一般情況下,買嫁妝的錢肯定沒有彩禮錢多了。就拿我自己來說,我河南的,2011年結婚時,給了我老丈人8.8萬彩禮,老婆過來帶的嫁妝有棉被、電視機、洗衣機、空調、冰箱、電動車、電腦,還有一些生活用品等,我估摸著也有3萬左右了,老婆還留了1.5萬的“壓箱錢”。說實話,老婆有兄弟,帶這些已經挺多了,心里感激老婆。
現在彩禮那么高,如果女方有兄弟,那么是不會回帶很多的,沒辦法,自己兄弟也要結婚的啊!如果你碰上獨生女了,過得好了,不用惦記,彩禮錢早晚都是你的啊!運氣好的碰上富二代了,倒貼你都說不定呢!
結婚是幸福的事情,彩禮給出去了,就別惦念了。“命里有時終須有,命里無時莫強求”。婚后生活美滿,才是你該考慮的哦!
你覺得呢?
應該由女兒帶走
沒太明白,彩禮不是男方給女方的嗎?是返還彩禮嗎,這個要咨詢律師,按說應該強制執行彩禮的接收方,父母接收的(注意,不是代收)就執行父母,不過要看你當時留存的證據。
彩禮的本意是男方支付女方父母養育女兒的幸苦費或酬勞,是男孩送給岳父母的見面禮或孝敬錢。彩禮的收受人應是女孩父母而不是女孩本人,因此如何使用彩禮錢顯然歸女孩父母說了算。至于有的彩禮錢全部或部分又由女孩帶回婆家,則成了賠嫁,而不是彩禮返回。
彩禮既不是給女方父母的補償,也不是小兩口拿在自己手里的,而是女方掌握在自己手中,對自己未來的一份保障。
我以10萬彩禮為例:
第一,女方父母會拿出其中最多3萬,用來舉辦婚禮,男女結婚,其實女方家的花費,也一樣不少。上千年來的儀式,一直如此。布置,宴席,陪嫁物。
第二,女方父母,會將剩下的7萬,以女方名義存到銀行卡里,存到定期三五年,交給女方。并叮囑女兒,這個錢,絕對不要動,除非有真正大事發生時,才能動。
如果一個男方,婚前婚后,一直盯著女方的彩禮,問個不停,要個不停。這種男方,建議直接退婚,不要嫁了。還沒結婚幾天,老擔心女方拿著彩禮跑了,要擔心,你就別娶這個,換一個啊。
不管是傳統社會,還是現在實際生活,女方依然上弱勢,嫁不對丈夫,那是幾年,甚至一生的悲劇。
就算離婚了,按我舉的這個例子,還有7萬元的生活保障,足夠自己兩三年花,然后,利用這兩三年,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而且,客觀的是,現在男人,太不靠譜了,媽寶男、渣男和大男子主義,占了75%,真正的對家庭負責的男的,只有25%。彩禮,是對女方的強大保障,必須得要。
那些老說,你看人家溫州,就不要彩禮,女方光陪嫁。呵呵,你也不看看,這種男方,有多優質和負責嗎?你一個渣男,有女人要彩禮嫁你,就萬幸了。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彩禮強制執行錢在女方爸媽那“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