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探望小孩是怎樣規定的
婚姻里,離婚后探望權的行使,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每一段婚姻都不易,但在愛情中總有無法挽留的改變,如離婚后,哪些不能行使探望權,一,父母曾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大,手段特別惡劣,無明顯悔罪表現,有可能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受到損害的,二,對未成年子女有虐待,劫持,挾迫,等暴力傾向的,三,遺棄,歧視未成年子女的,等等,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和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力,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婚姻出現問題時,不是馬上就有的矛盾,而是日積月累的砰發,如果不是走到那一步盡量不去離婚,子女無錯,每每離婚后的子女總會出現這樣,那樣的心里問題,既使走進了婚姻也是因為有感情以及緣分,不到最后不要去離婚,婚姻里的問題總有解決的方法,給子女一個幸福的家庭環境最重要,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謝邀請。先糾正一下,是探視權,除法官外,任何人都不能剝奪或被剝奪。但是,這是個民事問題,即:民不告,官不究。一般情況下不會發生,萬一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向法院起訴,判令對對方在規定的時間內配合,給予探視權。
謝謝邀請:
一、男方申請探望的主體人不清。如:原告男方要求看看兒子,又把女方當被告。開庭時,女方答辯:女方不是原告的兒子,請求人民法院駁回男方的起訴。
二、男方沒有預約時間,又把兒子當被告。開庭時,法定代理人女方的代理詞:男方沒有預約探望兒子的起止時間,男方涉嫌【虛假訴訟罪】,請求人民法院駁回男方的起訴。
三、男方沒有預約見面地點,又把兒子當被告。開庭時,法定代理人女方的代理詞:男方沒有預約探望兒子的地點,男方涉嫌【虛假訴訟罪】,請求人民法院駁回男方的起訴。
四、男方沒有支付見面地點場地租金,又把兒子當被告。開庭時,法定代理人女方的代理詞:男方沒有支付探望兒子的地點租金,男方涉嫌【虛假訴訟罪】,請求人民法院駁回男方的起訴。
五、男方沒有支付探望兒子的計時工資,又把兒子當被告。開庭時,法定代理人女方的代理詞:男方沒有支付探望兒子的計時工資,男方涉嫌【虛假訴訟罪】,請求人民法院駁回男方的起訴。
夫妻離婚后,父母子女關系依然存在。不能因為沒有直接撫養子女就剝奪其探望子女的權利。而且,孩子需要父母共同的愛,只有一方的愛是不完整的愛,另一方的探望能將因夫妻離異對子女所造成的傷害大大減少。撫養子女一方應與另一方協商,允許對方在適當的時間會見子女,并要為其會見提供適當的便利條件。至于會見的次數、地點、會見時間的長短一般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