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起訴離婚流程
可以的,起訴離婚,本來就是由其中一方提出來的。但得攜帶好相關文件,到法院提起訴訟。詳情可以到當地法院或者律師事務所咨詢。一般需要提供的是雙方的結婚證,身份證,起訴狀,現居地址等等。
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如果你們感情已經破裂,不論是男方還是女方,都有權利提出離婚。法官會根據你提交的證據判斷你們之間感情是否破裂,如果證據充分或者對方也同意離婚,法官就會判決離婚。
但是,男方提出離婚也有一個限制。我國法律對婦女會有一定保護,如果是妊娠期或者哺乳期未過一定時間,男方是不能起訴離婚的。
我先來說一下離婚的方式,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民政局離婚,一是到法院起訴離婚。到民政局離婚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到法院起訴離婚,是在一方要離婚,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前提下,想離婚的一方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男女雙方均具有起訴離婚的權利,《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一方要求離婚,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同時,《婚姻法》也明確規定不能起訴離婚的情況,第三十三條規定,軍人的配偶離婚,除非軍人有重大過錯,必須征得軍人同意。如果你的配偶是軍人,那么你就不能到法院起訴離婚了。第三十四天規定,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后或者中止妊娠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就不受前面的限制。
綜上,沒有例外情形,男方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對于離婚的問題,我們國家有兩種離婚方式,一種是雙方協議去民政局離婚,另外一種就是去法院起訴離婚,顯然,你選擇的是第二種。
去法院起訴離婚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走的都是簡易的一審程序,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就想讓法院判離的話,必須要有明確的證據證明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所以,您所說的一審是否判離,要看你是否有證據證明雙方感情是否已經破裂。
一般情況下,如果對方有出軌,賭博,吸毒,家暴等這些惡習,或者分居兩年以上等等,可以確定為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判離的可能性比較大,但是如果沒有這些法定的過錯,有可能一審不判離。
根據《婚姻法》第四條的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婚姻法都規定了夫妻應該互相尊重,生孩子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難產、大出血、羊水栓塞每一個都很可怕,雖說這些都是意外,但是生二胎必須要尊重妻子的意愿,如果不考慮到妻子的意愿、身體狀況一味地要求妻子付出,對于普通關系來說把自己的意愿強加于別人都是不對的,更何況是夫妻關系,這樣只會讓妻子感到感情的淡漠。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因此,如果認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男女雙方都有起訴離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