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確行使政治權利
如何正確行使政治權利
公民在行使政治權利和自由時,應做到:
①必須在憲法、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
②必須堅持權利與義務的統一;
③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
公民在行使政治權利時,應做到:
①必須在憲法、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
②必須堅持權利與義務的統一;
③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利。本題實際上是考查公民參與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權利、履行政治性義務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1、享受權利不能違反憲法和法律。
2、行駛政治權利不能做分裂祖國,擾亂民心的行為。3、既要享受權利又要履行相應的義務。4、行使政治權利不能損害祖國、社會、集體、他人的權利。
行使過!但我感覺就是走過場
公民權利內容過去寬泛了吧,政治權利人身權利民主權利財產權利等等 正確行使的話,比如你去公廁,沒人會攔你……
網絡無疆言行有界,正確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
1.不得利用言論自由來侮辱、誹謗他人;
2.不得利用言論自由教唆、煽動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破壞民族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誰公開發表了有損于他人、有損于公共利益的言論,誰就要對言論后果負責。
《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憲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并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精神文明比物質文明更重要。人都難得來世上一遭,理應和睦相處,共度人生,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要求司法公正,拒絕知法犯法,拒絕官官相護,拒絕弱肉強食,拒絕以強凌弱,拒絕以勢欺人!
其實享受權利與履行義務無所謂先后的。我們在享受權利的同時需要履行義務。二者是辯證統一的關系。因為我們無時無刻不在享受權利,同時也應當自覺履行相應義務。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如何正確行使政治權利“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