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裁員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裁員經濟補償金
公司裁員經濟補償金是怎樣計算的? 具體計算方法為:經濟補償金=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X工作年限。 根 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用人單位依照 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而裁員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而裁員的;企業轉 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其 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 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 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 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對于這個問題,需要明確一個前提條件,就是公司辭退員工的理由是什么?這會涉及到公司辭退員工是否合法的問題。
因為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勞動者有法定的過錯,公司是有權將勞動者進行辭退的,并且辭退之后,公司是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及相關的賠償的。所以不能簡單地說,公司辭退員工,就一定要向勞動者進行賠償。
第二個就是,如果公司辭退員工是沒有法定理由的,那么公司有可能涉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這時公司是需要向勞動者進行賠償的。
賠償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個是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就是說,不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賠償,而是要求繼續回原單位進行工作,這是一個請求。另外一個就是,如果勞動者認為已經跟公司鬧僵了,即使再回去工作也沒有什么意義,那么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單倍的經濟補償金是工作一年給一個月的工資,工作不到半年的給半個月工資,工作超過半年不滿一年的也給一個月工資。所以對于公司辭退員工的這個問題必須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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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員工補償金的計算方法
1、協商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傷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醫療補助費(不低于6個月工資,重病加50%,絕癥加100%)
3、不能勝任解除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超過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觀變化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5、經濟裁員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6、逾期給付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額外經濟補償金(原經濟補償金的50%)
員工被公司辭退一般情況是有經濟補償的,如果遇到用人單位無故被辭退的情況,建議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補償。如果所在的用人單位拒絕的話,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若是對仲裁的裁決不滿意的話,準備好相關的證據資料,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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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如果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于法無據或證據不足的,被勞動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認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被辭退職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被辭退職工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為了免除其支付賠償金義務,在勞動仲裁或訴訟時偽造證據或隱瞞證據,勞動者應當申請仲裁時書面申請保全或調取單位保存的證據材料。本人代理的一起辭退糾紛案件,用人單位以員工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為由辭退,勞動仲裁時單位提供了此項規章制度及告知員工的原證據材料,被辭退員工在勞動仲裁時不清楚自己是否在規章告知上簽字,勞動仲裁委員會未支持員工訴求,我代理員工向法院起訴并要求法院依法鑒定單位提交原件簽字是否原告本人簽字,并向法庭提出,如果單位偽造證據,法院應當依法制裁。用人單位權衡利弊后提出和解建議,同意原告全部訴訟請求。勞動者被辭退后,應當主動向法律專業人員咨詢,不要輕信自己或非專業人士能解決問題,否則一著不慎滿盤皆輸。
二、用人單位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所應支付賠償金計算方法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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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是公司申請提前解散,屬于《勞動法》規定的合法解除,這種情況下,所有員工勞動關系都可以被解除,但是要支付正常解除的經濟補償金,即N個月(這里所說的N為年限,不足半年補償半個月;超過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算,補償一個月;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
其次,如果是公司僅僅是自身原因裁員,屬于違法解除,需要支付給勞動者雙倍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為職工離職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平均數,超過當地社平工資3倍的,按照社平工資3倍計算;
最后,如果公司拒絕賠付經濟補償金,可以向勞動保障委員會仲裁,由相關部門責令公司盡快發放,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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