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讓我做法人代表
老板讓我做法人代表
我個人認為:給別人公司當法人代表喜憂參半。假設該公司無內(nèi)外債情況下,老板讓你做法人代表,是對你”重點培養(yǎng)″,讓你煅健煅煉,看你是否適應這個崗位,做個預備隊員。相反,如果這個公司債務累累,也許讓你做”替罪羊″,便于真正法人脫離”苦海”。這件事還是慎重為好。
首先開個玩笑,這不是親姐吧[靈光一閃]
我在上海做財務財務代理人6年了,所以只談我見到的。
在我國,企業(yè)有問題了第一個承擔責任的就是法人代表,和你占有多少股份是沒有關系的。哪怕你沒占一毛錢股份,責任還是你的。
舉個栗子(有些不恰太當)假如你姐這公司經(jīng)營遇到問題了(稅務上,工商沒年檢都有可能),那么該公司就會列入異常經(jīng)營名錄,法人代表不能做飛機高鐵等。具體你查一下政策都有的。
所以,說白了,讓他人擔任法人代表就是一種規(guī)避風險的行為,一般我的客戶不愿意自己擔任法人的,都會讓自己的父母長輩來做,他們年齡大,有問題了大不了破罐子破摔嘛,年輕人承擔責任的成本就有些高了。
下面開始總結(jié):在公司里,你可以擔任監(jiān)事,可以做股東,做法人代表需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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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開公司,讓你當法人,可以這么說,朋友是找你背黑鍋的,基本上除了麻煩和風險,沒什么好處。
主要的麻煩和風險,大體上有以下幾個方面。
1、民事責任方面
a、如果掛名的公司因為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其法人會被拘留罰款、限制高消費。也就是享受老賴的待遇。
主要的受限范圍有這樣一些:
履行為其單位辦理財產(chǎn)抵押、轉(zhuǎn)讓及為他人提供擔保的職務行為;
以公款在賓館、飯店、酒樓、歌舞廳、西餐廳、夜總會、桑拿浴室、健身房、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消費,以及批準其工作人員以公款進行上述消費;
在單位報銷乘坐出租車、火車臥鋪、飛機、輪船四等以上艙位等交通費用;
出國出境;
向其工作人員發(fā)放獎金和分配紅利;
其單位財務狀況需每月定時向法院申報,并隨時接受審計。
b、公司(掛名的)法人故意或過失,造成公司利益受損,應當向本公司承擔民事責任。
c、公司法人濫用職權(quán)造成公司其他股東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d、公司法人濫用職權(quán)造成第三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刑事責任方面
公司的下列行為觸犯法律,會對公司進行處罰(判處罰金),并追究其法人的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掛名法人的公司涉嫌以下罪名,法人要坐牢的:
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虛假破產(chǎn)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非法經(jīng)營同類營業(yè)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國有公司、企業(yè)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yè)人員濫用職權(quán)罪、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chǎn)罪、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以及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yè)債券罪、擅自發(fā)行股票、公司、企業(yè)債券罪、內(nèi)幕交易、泄露內(nèi)幕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交易罪、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違法發(fā)放貸款罪、逃匯罪、騙購外匯罪、洗錢罪、集資詐騙罪、票據(jù)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假冒專利罪、侵犯著作權(quán)罪、銷售侵權(quán)復制品罪、侵犯商業(yè)秘密罪、合同詐騙罪等供三十多種。
總而言之,代人掛名做公司股東,風險非常大,應當謹慎一些為好。
如果你沒有真正入股的話,建議你不要當什么法人。一旦當了公司法人,公司有違法的事情,你就必須要承擔責任;公司法規(guī)定,有限責任的公司股東以其投資的資本承擔公司的有限責任,個人財產(chǎn)和公司財產(chǎn)無關。股東不需要一個人財產(chǎn)承擔公司債務。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老板讓我做法人代表“的內(nèi)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