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和近親屬的區別
親屬和近親屬的區別
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屬不是法律術語,準確的應當說是近親屬,根據司法解釋,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據你的情況,你父親的公亡賠償金,應當有他的配偶,父母,子女這些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配,如果有未成年和老年人的話,可適當多分。
民法典中的近親屬指的是配偶、兄弟姐妹、三代內直系血親(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外祖父母外外孫子子女)。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近親屬稱為其他近親屬。
民法通則中規定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刑事訴訟法中的“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說到近親屬,相信大家都知道,這主要是指與自己血緣相近的一些人,主要包括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等等。在我國不同的訴訟里面,規定的近親屬范圍是不同的。一、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二、刑事訴訟中的近親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三、行政訴訟中的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需要注意,在不同訴訟中,法律中規定的近親屬的范圍是不同的,有的時候將祖父母、外祖父等歸入了近親屬的范圍之內,但有的訴訟中卻不包括這些人。因此各位要具體分清楚究竟屬于怎樣的訴訟,才能明確近親屬的范圍。
親戚有遠近,有血緣關系的是近親,沒有的是遠親,親屬是指有血緣關系的長輩。長輩。
親屬是屬于有直接血緣的,近親屬是老一輩有血緣的
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規定,行政訴訟中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和其他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
直系親屬分為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
一、直系血親即有著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即生育自己的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親屬,包括直系長輩血親(生育自己的)和直系晚輩血親(自己所生育的),如上代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后代的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但是,從法律角度來說,直系血親還包括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擬制血親。
二、直系姻親即配偶的直系血親。有直系親屬,也就是說有旁系親屬了。旁系親屬即直系親屬以外在血統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嬸母等。我國《婚姻法》是以血親之間的”代”來計算親屬關系的遠 近,”代”的計算方法為一輩一代。在計算直系血親時,以自己為一代,然后由自己向上或者向下數,向上數至父母為第二代,數至祖父母為第三代;向下數至子女 為第二代,數至孫子女為第三代,依此類推。《婚姻法》第七條規定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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