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關系工傷賠償標準
雇傭關系工傷賠償標準
雇傭關系工傷的賠償沒有統一的標準,受工傷者可以跟雇主好好協商,達成雙方能接受的結果!如果有爭議可申請勞動仲裁或法律途徑
1、雇傭關系不是按工傷標準進行賠償的。按現行的規定,雇傭關系傷害賠償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傭關系發生工亡如何賠償?@生活家
回答:先確定是雇傭關系還是勞動關系
雇傭關系看雙方合同約定,如果雇主沒責任,可以不賠償,有責任按應該承擔責任比例賠償
勞動關系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突發疾病經搶救無效48小時內死亡的,視同工傷,去社保局辦理工傷認定,單位或者工傷保險按工亡標準支付撫恤金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
回答人:藍妮在成都 2020.5.9
雇傭關系受傷,是不可以認定工傷的。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雇傭關系不屬于勞動關系,所以不能申請工傷認定。應參照我國《侵權責任法》有關規定,雇員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只需要做傷殘等級鑒定,要求雇主承擔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賠償方法可以參照交通事故的處理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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