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會要妻子承擔嗎
罰金會要妻子承擔嗎
夫妻一方因犯罪被判罰金,另一方在未起訴離婚的情況下能否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此有兩種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認為,王某可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刑法罪責自負原則,陳某所承擔的罰金應當以其個人財產為限,不能執行夫妻共同財產,王某可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以保留屬于王某的個人財產。理由如下:
1、罰金刑的實施是犯罪分子個人的犯罪行為所導致,屬于犯罪分子個人應承擔的刑事責任,以剝奪犯罪人金錢為內容,因此,罰金應當以犯罪分子個人的財產為限,不能執行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其他成員的財產,這也是刑法罪責自負原則的內涵。這一基本刑罰原則為夫妻一方因犯罪需承擔罰金時另一方為維護個人或家庭財產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奠定了理論前提。
2、物權法第九十九條規定,有重大理由的情況下,可以不解除共有關系而分割共有財產,但物權法未對“重大理由”作出具體規定。而婚姻法解釋(三)對婚姻存續期間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僅列舉了兩種情形,但這并不排除具有其他“重大理由時”可以依據物權法第九十九條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所以,雖婚姻法解釋(三)未明確規定一方因犯罪承擔罰金時另一方能否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絕不意味著排除此情形下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刑法原則已為此情形下賦予婚姻當事人請求權奠定了理論基礎,民事法律應當給婚姻當事人提供權利救濟途徑,賦予此情形下婚姻當事人不解除婚姻關系狀況下保護自己財產或家庭財產的權利。
3、從私權優先原則上講,刑法設置罰金刑的目的不在于保證國庫收入,而在于通過金錢懲罰的方式遏制犯罪行為。在夫妻一方因犯罪需承擔罰金時賦予另一方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體現了優先保障私權的法治理念。婚姻法嚴格限制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目的在于維護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的穩定性,本案情形下賦予婚姻當事人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權利與這一立法目的并不相悖。
謝邀。題主的意思應是老婆賺的錢應不應該用在家庭日常開消上。當然可以用在日常費用上,但夫妻賺回來的錢那能分的那么清楚呢?現在許多家庭是由妻子掌管財政大權,更說不明白花的是誰的錢。有的家庭老婆賺的錢主要由她自己掌握使用,家庭開支主要用丈夫的錢,只要妻子花錢正當,丈夫承擔的起應屬正常。過去有句老話:嫁漢嫁漢,穿衣吃飯。丈夫多承擔家庭經濟責任是應該的。不過一旦家庭開支出現缺口,明理的妻子一定會拿出自己賺的錢貼補家用。
1、需要區分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刑事上的金錢給付、義務屬于個人債務。
2、按照我國刑法“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罰金同沒收財產一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后有的財產。
3、罰金的范圍只能是強制犯罪分子繳納個人所有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如果沒有錢款,可以對其擁有的合法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變賣、拍賣措施,用變賣、拍賣的錢款折抵罰金。
4、只會執行屬于犯罪分子本人的財產或夫妻共同財產中犯罪分子所應占的份額。 罰金,是指法院判處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屬于財產刑的一種。在中國刑法中是一種附加刑。中國刑法沒有具體規定罰金的數額,只有原則性的規定。 《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第一個問題,罰金可以不交嗎
先看看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裁定減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第二條:對于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可以減刑”條件的案件,在辦理時應當綜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質和具體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原判刑罰及生效裁判中財產性判項的履行情況、交付執行后的一貫表現等因素。第二十七條對于生效裁判中有財產性判項,罪犯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釋。第四十一條本規定所稱“財產性判項”是指判決罪犯承擔的附帶民事賠償義務判項,以及追繳、責令退賠、罰金、沒收財產等判項。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服刑人員不交罰金,會有以下幾種對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個問題:服刑人員不繳納罰金的后果
1、影響減刑、假釋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刑罰執行機關,也就是監獄在執行刑罰的時候,會嚴格考核服刑人員罰金的履行情況,不繳納罰金的,不能認定為“確有悔改表現”,會嚴重影響減刑假釋。具體體現在,第一次減刑會推遲,兩次減刑之間的間隔會拉長,每次減刑的福大會壓縮,假釋原則上不予辦理。因此,不繳納罰金,對于服刑人員的減刑影響是很大的。
2、會被強制執行
《刑法》第五十三條 【罰金的繳納】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被強制執行的后果,那就是本人名下的財產會被查扣,如果不及時履行會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限制高消費,自己的征信會受到嚴重影響。另外,出獄后有能力拒不履行,有可能會被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被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罪重新判刑入獄。
第三個問題:確無能力繳納怎么辦
如果服刑人員因為天災人禍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極度困難,無力繳納罰金的,可以自己收集相關證據,到縣市一級民政部門開一個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證明,將證明送到服刑人員所在監獄刑罰執行科,監獄會核實相關情況,在減刑假釋時予以考慮。
小結
服刑人員被判罰金,應當積極履行,否則會嚴重影響自己服刑期間的減刑假釋。千萬不要認為罰金可交可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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