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炸傷了責任怎么劃分
春節將至,為了增加春節等節日的氣氛,很多人都會去燃放煙花爆竹,或者觀看別人燃放煙花爆竹,但是萬萬沒想到竟然會被煙花爆竹炸傷了。接下來跟隨律師一起來看看具體發生了哪些事?
案情介紹
成年人張三在李四處購買了煙花爆竹。大年初一,張三在小區內空地上放置一個煙花,底座五排二十五孔,竄出的煙花彈將底座震倒,煙花彈亂飛,亂飛的煙花彈將在小區內游玩的王五眼睛炸傷,王五到醫院治療,經有關部門鑒定,王五的傷情屬于十級傷殘。經調查,該煙花爆竹存在質量缺陷問題。
放煙花爆竹,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習俗,但是煙花爆竹具有危險性,容易導致人身傷害。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等高度危險物品,高度危險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那么鞭炮炸傷了責任怎么劃分?
一、使用者張三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物品,該物品具有極易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屬性,法律將其作為高度危險物。煙花爆竹造成的侵權行為不是一般規定的侵權行為,屬于高度危險責任的特殊侵權行為。煙花爆竹作為高度危險物品,對它的占有和使用必須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避免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張三作為煙花爆竹的使用人,對侵權行為承擔無過錯責任,只要對王五造成損害,就要承擔責任。除非張三能證明損害是由王五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方能免責。
二、銷售者李四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按照《侵權責任法》的的有關規定: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煙花爆竹的銷售者李四所提供的煙花爆竹是不是從正規途徑所購買,能不能保證產品的質量,有沒有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這些都對李四責任的劃分有影響。
三、生產廠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本案中的煙花爆竹質量存在缺陷,在司法實踐中我們認為缺陷是一種不合理的危險,而且是對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所形成的不合理危險。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也就是說,生產者要承擔嚴格責任。對于煙花爆竹這樣的高度危險物品,只要產品存在缺陷且該缺陷不屬法定免責事由,生產者就要承擔責任。
總的來說,張三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燃放煙花爆竹的過程中有一定的注意義務,比如說燃放區域是否空曠、是否有行人走動等情況,張三沒有盡到注意義務,要承當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因煙花爆竹存在質量缺陷,造成王五傷殘,銷售者李四和生產廠家要承當連帶賠償責任。
鞭炮炸傷了責任怎么劃分?
小區里的鞭炮官司如何應對?
1、過路時被鞭炮炸傷,燃放者應承擔相應責任。
律師說法: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個人不能非法侵害。如果燃放鞭炮時不慎把過路人崩傷,燃放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如果是小朋友在燃放鞭炮時把別人炸傷,應該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監護人盡了監護責任的,可以適當減輕其民事責任。
2、看熱鬧被炸傷,燃放者有安全告知義務。
律師說法:如果傷者是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對鞭炮炸響有所預見,那么他去看鞭炮的行為屬于自冒風險,忽視安全,應該負主要責任。但因為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品,燃放者在燃放時應注意或避免人身損害,燃放者有對存在的危險及時制止或進行安全告知義務,因此燃放者也應承擔次要責任。如果傷者是無行為能力人,則依據情況另有判定。
3、因鞭炮質量差被炸傷,銷售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律師說法:受害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后,可及時申請對涉案的鞭炮質量進行鑒定。如果鑒定結論是鞭炮質量有問題,則由銷售者承擔賠償責任。
鞭炮炸傷了責任怎么劃分
春節燃放煙花爆竹致人受傷怎么辦?
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承擔責任
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國的一項風俗習慣,每年因為燃放而引起的火災及鄰里糾紛都屢屢發生。如果因為燃放煙花爆竹而造成他人損傷,作為組織者或者燃放者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為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賠償損失”。
對他人造成侵害應賠償損失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并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
被煙花爆竹炸傷怎么賠償?
自己放爆竹受傷,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是在幫工,主張朋友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否則,只能主張適當補償。
在燃放煙花時,未仔細閱讀燃放說明,用明火即打火機點燃引線,增加了燃放的危險性,是造成自身損害的原因之一,自己可適當減輕自己的責任。
鞭炮炸傷了責任怎么劃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 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幫工人因第三人侵權遭受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三人不能確定或者沒有賠償能力的,可以由被幫工人予以適當補償。
如果是因為煙花爆竹本身存在質量問題造成燃放者的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受害人既可以向銷售商索賠,也可以向負有產品質量責任的生產廠家索賠。銷售商承擔了賠償義務的,可以向生產廠家追償。生產、銷售不合格煙花爆竹的廠家除了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外,國家主管部門還應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外,一旦燃放爆竹發生意外,當事人應做好訴訟證據準備,尋找目擊證人;保存好醫院的醫療收費單據;請就診醫院出具休息天數的證明,收集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證明、交通費單據等。春節期間,不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炸傷人、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失等糾紛,都將在節后算賬,每年節后各地法院受理此類案件明顯增多。
以上是對“鞭炮炸傷了責任怎么劃分”進行的案例分析講解,不管我們是放炮者還是觀賞者一定要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