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
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沒有本質區別。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就叫有限公司。
按照我國的《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系指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有限責任,它的意思就是你對這家企業的債務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有限公司破產,只能按照注冊資金額賠付債務。其他財產不參與還債。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時,可以向法院申請解決。
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就按照比例分配。直至還清為止。
舉個例子:小方和小東各自出資100萬元,組建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二年后公司因經營不善破產倒閉了,這時候公司欠下了300萬的外債,由于你只出資100萬元,因此對于這300萬的債務,你只需要承擔100萬元的責任,剩下的不用管,即使此時你名下還有500萬的資產,你也只需償還100萬元即可,這就是有限責任。
當然了要承擔有限責任的前提之一是你合法正規經營,如果說你經營的企業,把公司的賬務和個人的賬務混合起來,比如貨款結算總是通過個人的銀行卡結算或者直接收取現金存到個人銀行卡里,那么這種情況下,你要承擔的就不是有限責任了,而是無限責任,因為你存在把公司的資金轉移的情況,假設企業這時候破產欠外債300萬,你名下有500萬元的資產,其中300萬元都必須用來償還債務。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程序比較簡單,適合中小型企業,一般大企業都會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另有限責任公司是不允許發行股票融資的,一家企業如果要上市發行股票融資必須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最多幾人?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指的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按照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時候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發起人中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有限公司破產負債無力償還怎么辦?
《民事訴訟法》第一九十九條規定:“企業法人因嚴重虧損,無力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破產還債,債務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還債。”可見,我國破產法對破產條件界定是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況。所謂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經濟狀況。其內容包括:
(1)債務人明顯喪失清償能力,不能以財產、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償債務;(2)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期限已經屆滿、債權人已提出清償要求的債務;
(3)債務人對全部或主要債務不能清償處于持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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