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欠錢不還
再見,欠錢不還的大爺們!
2021年1月1日,隨著《民法典》正式落地實施,諸多問題開始不斷挑起社會的廣泛熱議。
從家庭婚姻到住房財產,生活的方方面面,民法典都幫我們安排得明明白白,這部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的《民法典》,如今更令“老賴們”聞風喪膽。
與此同時,諸多網貸體現出的“砍頭息”,以及父債子還、夫債妻還,將不再天經地義,同樣備受爭議。
民法典欠錢不還將不再是大爺
開年之際,在《民法典》正式落地期間,欠錢將不再是大爺的消息,開始在網絡上鋪天蓋地。
據相關業內人士表示,根據《民法典》規定,如果借款人欠錢在一萬元以下,只需要花25元的訴訟費,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即便最后對方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在判決生效后,還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查封扣押凍結借款人名下財產。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期間需要提供轉賬記錄、聊天記錄、通話記錄等,以證明欠款的事實。
當欠錢不還開始不再是大爺,此刻網友們已多有心聲透露。
有網友表示,有些欠錢的人,牛的一批,就是把法典摔他臉上,也會裝糊涂的;欠一萬以上呢?欠錢的就是爺,警察拿他都沒辦法,活在這個社會,累!
監管地震不斷涌現
事實上,此次《民法典》其中內容頗具亮點。
有關沖動離婚,30天內可撤銷,以及禁止索要結婚彩禮等生活的方方面面,目前已成為廣大網友們持續熱議的話題。而對于信貸圈而言,則是地震不斷涌現。
據《民法典》第680條規定,將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此外,民法典還對“砍頭息”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提出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
其實,近年來很多人在網貸過程中都遭遇過“砍頭息”。網友表示,借貸寶借了12000,到手才9000;信用飛通過后10000額度,發現砍頭息1700,不交就不給下款;360借條貸款40000,第二天歸還要40078.80,年息高達36.5%,比高利貸還高!
事實上,在《民法典》之前,監管部門也已多次打擊砍頭息、高利貸等社會亂象。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提出年利息高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現為15.4%)借款,法律將不予保護。
9月16日,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提出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從貸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等,違規預先扣除的,應當按照扣除后的實際借款金額還款和計算利率。
《民法典》的落地,與前兩次政策顯然不謀而合,在環環相扣的監管常態下,彼時的高利貸們,也是時候該歇上一歇了。
民法典欠錢不還
父債子還不再天經地義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民法典》還令父債子還、夫債妻還,不再是天經地義。
《民法典》第1161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這也就是說,父母生前的債務,子女并沒有義務去償還,只有繼承了遺產,才有償還債務的義務,但是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子女將無需償還。
就此現狀,網友多有感言,一人負債,全家享福!
與此同時,《民法典》第1064條還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這是什么概念?簡單來說,這相當于只要所負的債務沒有夫妻雙方共同的簽名,如果債權人無法證明該債務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就沒有辦法繼續向另一方討債了,彼時無論是夫債妻還,還是妻債夫還,都將變得無法可依。
關于“民法典欠錢不還”律師已經為大家詳細的介紹完了,如今看來,即便欠錢不還將不再是大爺,但是隨著父債子還、夫債妻還,不再天經地義,看來以后借錢給別人,一定要三思而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