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有必要請律師嗎
刑事案件,看情況再請律師。
一,如果犯罪嫌疑人進了看守所,基本上公安己掌控了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證據(jù),在37天之內(nèi),檢察院會作出判斷,無罪,37天之內(nèi)會釋放嫌疑人,37天以后沒能從看守所走出來,基本確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了,是存在犯罪的。
這個階段,你可以拿著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的拘留通知書上犯罪嫌疑人所被拘留的源由,(例如:涉嫌偷盜、或者是搶劫丶或者是故意傷害……等等)去律師事務所去咨詢,當然,有可能會按時間先收取咨詢費200元以上。按照拘留通知書的涉嫌罪名詳細咨詢專業(yè)的刑辯律師,再作出判斷。
一般來說,這為第一階段,是有必要請刑辯律師的。因為按照現(xiàn)行司法制度,只有律師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才能了解具體的案情,然后律師才能作出大致的判斷。這一階段為必要階段,還是請律師比較好,不然,誰也不知情況。
二,律師掌握了具體的情況,會在三個月之內(nèi)給家屬或犯罪嫌疑人一個大概的指導意見,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法院的大致判決結(jié)果,讓家屬心中有數(shù)。這三個月之內(nèi),是檢察院對公安局出具的對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證據(jù)的審核期,如果罪證屬實,三個月以后檢察院就會提請公訴,法院就會判決。(但事實上并沒有那么快,有的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待上一年以上沒有判決的都有)
這是刑事證據(jù)固定期,(檢察院)這也是請律師尋找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證據(jù)的時間,稱為第二階段,但是說實話,這一階段請律師好像作用不是很大,因為十之八九律師找不到什么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證據(jù),白瞎了。這只是個人看法。
三,法院宣判階段。這是最重要的階段,檢察院關于犯罪嫌疑人所有的犯罪證據(jù)都已報送到法院,這一階段請請律師還是有必要的。無論法院怎么判決,律師都應該去請一請,這個結(jié)果不好說,經(jīng)濟條件允許,律師是可以請的。當然,法院也許不會采納律師的意見。
綜上所述,第一階段情況不明,還是有必要請刑辨律師,第二階段看個人情況而定,法院宣判期也即第三階段也是可以請律師的。
總的來說,經(jīng)濟條件允許,可以三個階段全程委托律師去辦理,道理不明說。如果經(jīng)濟條件不允許,第一階段還是有必要請請律師。
總而言之,不違法,不犯法,就太平無事。另外,請律師不一定就會輕判,不請律師也不一定就會重判。
法治社會,現(xiàn)實看,現(xiàn)階段看,好像刑事案件請律師作用并不大。(個人意見)
刑事案件有沒有必要請律師,要看案件具體情況。
1.根據(jù)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的罪名。簡單的一個小罪名,并且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那么請律師起到的作用并不明顯,除非你有錢任性或者求個心安理得,那也是可以的。而且相對而言,一些律師也不愿意接收這樣的案件,沒有發(fā)揮的空間也阻礙律師接收更有意義、更能體現(xiàn)價值的案件。
2.如果涉嫌的罪名較多,那么建議還是請律師辯護為好。多數(shù)犯罪嫌疑人并非專業(yè)法律人士,不具備專業(yè)的法律知識,對罪名和量刑的認識和把握也是不到位的。而通過專業(yè)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會被檢察院、法院采信的概率更大,對辯護會起到很好的作用。
3.根據(jù)不同階段考慮是否請律師。總體建議,如果實力允許,盡量聘請律師辯護。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是否被立案,是否被提請逮捕,這些都是很重要的環(huán)節(jié),被稱為刑事辯護的黃金期。這個階段只有律師可以進行辯護,律師介入后就從多方面了解案情,搜集相關證據(jù),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是清白的,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起訴階段,辯護律師的專業(yè)意見更加重要,以法律為基礎的起訴和辯護的溝通并非其他人員所能替代,在此階段也可能做出不起訴決定,這也是刑事辯護的黃金期,一旦錯過后被起訴到法院,那么定罪判刑的可能性就是99%以上了。審判階段,必請律師,律師與法官的溝通、對案件定性、對證據(jù)的認定、對量刑的建議都關系到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4.有人講“沒必要請律師”,不知道是對律師的誤解,還是不相信律師。作為律師,我要說的是,如果不相信律師,那就真的沒必要請律師,不被信任的律師,也不愿意接這樣的案件。
5.外行看熱鬧,內(nèi)行看門道。各行各業(yè)都有專業(yè)人才,在不懂其他行業(yè)的時候,建議多傾聽多學習,而不是一味排斥,法律也有門道,重不重要、需不需要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請律師是當事人的合法權(quán)利。當犯罪嫌疑人處于罪與非罪、重罪與輕罪、可罰可不罰等情況的時候,律師的作用就會有重要的體現(xiàn)。
我是18年刑事拘留,當時家人給我請個律師,當時我在看守所問律師請你花了多少錢,律師也沒給我說實話說是花了兩萬,其實出去以后才知道花了四萬多,給我的感覺是被騙了一樣。然后接見我的時候感覺態(tài)度就跟公安提審一樣,不是在了解案件,像是提審我一樣,因為當時對法律一點也不懂,其實像累犯(進去好多次的)他們都不會請律師,因為他們判多久自己心里都有數(shù)!律師其實就是你跟外界溝通的一道橋梁,剛被拘留的時候內(nèi)心都是恐懼的!我請的律師辯護的時候還可以,就是價錢太貴了,要是打分我最多打六十分!
律師不是萬能,很多被告人家屬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律師身上這是錯誤的,不是所有的律師都是遵守職業(yè)道德的,只要犯了罪請個律師團過來一樣被判刑,在看守所進來容易,出去難呀!
這僅是我個人意見,有什么法律方面不懂的可以關注我,雖然不是律師不過見的案件多了知道的也多了!
首先,律師可以進看守所看嫌疑人。這個就是很重點,看家屬有無參與進案件中,想串供什么的只能通過律師。假如家屬對案件毫不知情,起碼可以給嫌疑人帶句安心話。嫌疑人也可以交待下,銀行卡藏哪里了,密碼是多少之類的內(nèi)容。律師就是個溝通橋梁。。
未上法庭前,由于家屬對案件的不認識或者對司法流程的不熟悉,所以就需要到律師的專業(yè)知識。需要提供什么有利證據(jù)。例如頭條上常說的勞務糾紛,想控告雇主,總得先證明你的雇傭關系。律師這時候就會教你,你的收入工資條,你的打卡出勤,你的工卡,甚至公司業(yè)務的微信對話。。。
也有向嫌疑人教導供詞術(shù)語,“我參與了該案件”和“我主謀了該案件”這性質(zhì)差別大了。
刑事案件重點看公訴案還是雙方控訴案,控訴案向來就是個拉扯過程。
中國的司法制度不同于資本主義國家的制度。咱們講究人贓并獲。。就是確實了犯罪者達到明確起刑量,再在累計的數(shù)額上定刑責。。例如常見的經(jīng)濟侵權(quán)犯罪,起刑量是5W,警察會確保得了最基礎的5W犯罪證據(jù),假若犯罪者犯了2000萬的案子,并不存在像香港電視劇上的,律師一頓嘴炮把關系撇干凈,當場無罪釋放。我國的公訴控方是有明確證據(jù)確保你5W的起刑量(就2000W的案子,警察起碼掌握得了1000萬的證據(jù)。)律師更多的作用是把2000W的額度降到下一個量段。
5-10W額度,做一年牢。
10W-50W額度,坐3年牢。
50W-500W額度,做30年牢。
500W以上槍斃。。
那你還認這2000W的額度嗎?
總得來說,刑事案件,絕大多數(shù)只有減量刑,而極小數(shù)可能有翻盤無罪釋放的。尤其是公訴案件。
老早之前的昆山反殺案,啊揚腸而去的龍哥,這事兒中,假如不是言論太激烈,網(wǎng)絡傳播速度太快。這反殺者,被判誤殺的幾率是十分高的。最起碼緩刑加大三十萬的民事賠償給龍哥的家屬。
還是說一句,大家被香港電視劇所誤導了,律師不存在正義公正的責任。律師的責任是盡大努力的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再而,判斷案件中誰對誰錯,是法官的責任。
刑事案件律師全覆蓋,如果你沒有聘請律師,政府會給你指派法律援助律師。
請律師,其實是伸著鼻子給人牽。律師固然有好的,憑良心做事的;但即使請了一個之前經(jīng)歷都是負責任的、憑良心的律師,也不能對這個律師全信。作為在押嫌疑人或者是親屬,必須留個心眼;還要對所涉官司同步跟蹤;有些律師可以在二審或再審時,故意不上交手中的材料,一味地拖——拖的越久,律師費越多……
實是清楚,證據(jù)扎實,請律師不請無所謂,請多花一份開支。
我只能建議,條件許可就請,不允可就不要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