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央下文件拖欠工資
近日,國務院發布《關于成立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決定成立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 國務院副總理胡春華親自擔任組長,此領導小組的成立,展現中央對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決心,有望徹底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這一“頑疾”。 為了根治“欠薪”這個毒瘤,達成明年基本無拖欠這個目標,最近國家真的是重拳出擊!接連出臺了好幾項措施!下面,小編就幫農民工兄弟梳理一下吧!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的重要批示精神,人社部擬出臺更嚴條例保障工資支付。明確提出:
不執行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存儲工資保證金等規定且拖欠的,取消建筑施工資質。
同時明確分包單位、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等清償責任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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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副總理掛帥議事協調機構,拖欠將“加息加賠加罰”……近日,國務院在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方面推出不少大動作,人社部網站也向社會征求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的意見。
在此次征求意見稿的諸多干貨中,備受輿論關注的一點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將按日計息。意見明確,未按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由人社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并自拖欠之日起按日加付萬分之五的利息。逾期不支付的,按拖欠金額50%以上100%以下標準加付賠償金,并對單位處拖欠金額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或主要負責人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拖欠農民工工資無疑是個老大難問題。與往些年“年年喊年年拖”不同的是,今年的各項制度舉措越來越細密,也越來越嚴厲。在此背景下,按日計息顯然是個有的放矢的“硬招”。
拖欠工資“按日計息”,是“到2020年實現基本無欠薪”的攻堅實招,跟“加賠加罰”等系列舉措結合看,這顯然也是對欠薪“治理網絡”的織牢織密。
據披露,從去年年底開始,我國建筑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已上線,建筑工人開始實名制管理;而工資保證金制度等也已明確。但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還得從前端上發力、在“提高違規代價”上下功夫。而最直接的辦法,就是讓欠薪者肉疼。拖欠工資按日計息,與以往相比,是更加明確和嚴厲的處罰措施。
但按現在計息標準看,日息萬分之五的利息換算成年息為18%。以拖欠工人1萬元一年為例,大概要支付的利息也就一兩千元。而在民間借貸中,年息36%內都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這某種角度上也意味著,假如欠薪的責任主體,將欠款拿去做民間借貸,獲利仍然高于拖欠工資按日加付萬分之五的利息。
因此,對那些只顧打自家的小算盤,習慣了拖欠挪用農民工工資的企業來說,僅僅按日加付萬分之五的利息,未必能形成足夠的震懾。
鑒于此,或許可以對其利息設彈性空間,萬分之五是最低標準,上限則可對標民間借貸最高合法利率。
說到底,要達到2020年實現基本無欠薪的政策目標,只靠個案上的政府施壓、部門協調、媒體呼喊不夠,還得下猛藥、出重拳。而針對惡意欠薪者,大可按民間借貸合法利率上限來處罰。雖說按日計息只是個小小的金融杠桿,但其所撬動的,卻可能是長期以來的陋習與惡行,還有欠薪者無視農民工基本權益的漠視和侵犯。
而有了按日計息等系列舉措后,也需要消除制度與執行之間的落差、錯位等問題。這也有待扎牢制度的口袋,夯實用工單位、出資人、合伙企業乃至地方政府等各方的責任,并以嚴密的制度督促落實,用嚴厲的罰則規范行為,進而更有力地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加強對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成立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函〔2019〕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對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研究審議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督促檢查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各地區和各部門任務完成情況;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成人員
組長:
胡春華?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
張紀南?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部長
丁向陽? ?國務院副秘書長
胡祖才?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孫力軍? ?公安部副部長
余蔚平? ?財政部副部長
易? ?軍?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成員:
郭衛民? ?中央宣傳部部務會成員
王江平?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劉振宇? ?司法部副部長
張義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
王廣華? ?自然資源部副部長
戴東昌?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
蔣旭光? ?水利部副部長
韓? ?俊?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
朱鶴新? ?人民銀行副行長
孟建民? ?國資委副主任
孫瑞標? ?稅務總局副局長
唐? ?軍? ?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
李曉超? ?統計局副局長
范小毛? ?信訪局副局長
蘇全利? ?鐵路局副局長
董志毅? ?民航局副局長
劉貴祥? ?高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
張雪樵? ?高檢院副檢察長
魏地春? ?全國總工會副主席
三、其他事項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張義全兼任,辦公室成員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級負責同志擔任。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二)領導小組實行工作會議制度,工作會議由組長或其委托的副組長召集,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參加人員為領導小組成員,必要時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人員參加。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8月3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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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是在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不足等原因,暫時無法按時給員工支付工資,經與本單位所有員工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并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農民工被拖欠后,并不一定要欠條才能追討工資的,只要有確切的證據證明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就能通過仲裁、訴訟等方式追討工資。
(1) 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 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 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對于老板可能這些錢不多
但對于辛勤勞動的農民工兄弟來說
多少人靠著這薪水養家糊口
拖欠工錢還跑路的黑心老板固然可惡
但也提醒廣大工友
如遇到拖欠工資的行為一定要冷靜對待
為了更好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最好走法律程序
切記不要通過極端的方法要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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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全國各地的投訴電話
河南省
省勞動保障監察局0371-69690193
鄭州市0371-67439828
開封市0371-23650110
洛陽市0379-65221615
平頂山市0375-2988110
安陽市0372-2955110
鶴壁市0392-3335110
新鄉市0373-3068777
焦作市0391-3997219
濮陽市0393-44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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