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轉移財產怎么辦
現今社會,離婚率居高不下,而家庭財產卻越來越豐富。當夫妻雙方感情一旦破裂,婚姻即走到盡頭,很多人都由愛變成恨,任何財產都不想給對方,進而謀劃如何轉移、隱蔽財產,但很多人并不清楚轉移財產的法律后果。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法律后果有兩個:
1.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制裁”形式包括:訓誡、罰款或拘留等。
因此,建議在離婚過程中,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原本可能是無過錯方,最終因一時糊涂,要承擔不利法律后果。
如果二個人到了非離婚不可的地步,就沒有在一起的意義了。在沒有離婚期間私自轉移財產是要受法律制裁的,找法院起訴立案。凍結屬于夫妻財產,行找有利證據。法院查到那方有貪污夫妻財產的要受法律責任,如果那方把財產分割轉賬。就是過錯方,是要吃虧的。在那方不愿離婚的情況下,法院是不會簽字的。半年到一年之間,如果雙方都調解好之后。法院是允許離婚的。
1、法律保護弱者,對轉移財產的一方應少分或不分財產
最高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對非法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理。
2、如何應對一方轉移財產?
為防止一方擅自處置財產,最好不要把財權交給一個人管理;如果一方擅自處理貴重的夫妻財產,另一方要及時制止,尤其要注意對方以孝敬長輩等名義將財產轉移。
轉移現金取證較難,建議對大宗存款設夫妻聯名賬戶,防止一方擅自轉移;發覺一方有可能轉移財產,盡可能保留對方銀行賬戶及交易明細等證據。如果還未起訴或已經起訴離婚,發現一方已在轉移財產,可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離婚后又發現對方婚前轉移財產的證據,可請求法院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由于財產轉移情況較為復雜,建議聘請專業律師調查取證,保障合法權益。
如果說是這樣。離婚時夫妻一方轉移存款,比如將存款轉入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另一方該怎么辦?
【律師解答】可以要求收到存款的一方返還不當得利或者要求對轉移存款的一方不分或少分其他共同財產。
【律師分析】離婚時夫妻一方將其名下的存款進行處理,需要符合以下條件,才能被認定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一、該筆存款系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夫妻一方個人的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不因為結婚為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如果離婚時一方將自己名下婚前的存款轉移出去的,不能認定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不得提出權利主張。
二、對存款的處理不合理離婚時夫妻一方將其名下的存款直接匯給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父母、兄弟姐妹取得這筆存款并沒有合法的理由,同時使得夫妻中的另一方遭受損害,父母、兄弟姐妹取得的存款屬于不當得利。而另外一些當事人則可能將其名下的存款用現金的方式取出,然后再存入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或朋友的賬戶。由于這樣的轉移財產行為不那么明顯,另一方應要求對于取出存款的用途作出合理的說明,如果對方無法做出合理的解釋,即取出的資金明顯超出了其本人正常的生活、工作需要,其行為就可以認定為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對于當事人通過這種方式轉移存款的,如果夫妻雙方還要其他財產的,應當要求法院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對于其不分或少分。
【律師提醒】因為存款的流動性最強,當事人最容易對其進行轉移。因此夫妻雙方發生離婚糾紛時,如果其中一方名下有較多存款的,另一方應當盡快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并在相應期限內提取離婚訴訟,這樣才能有效的防止對方轉移財產。一旦對方轉移了其名下的存款,則往往要另行起訴,要求收到存款的一方返還不當得利,而這必然增加當事人的經濟和心理負擔。如果對方除了上述存款以外沒有其他財產的,則對方必然會遭受重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