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虧本股東怎么分紅
公司虧本股東怎么分紅
錢是資產,資產不一定就是現錢,這兩個概念是很多剛學財會的朋友,容易弄混的。
借貸的思維方式說起來簡單,在實務當中,碰到復雜或新的問題時候,往往會用一般人的思維去思考,而不是會計專業的角度去解答。
可供分配利潤是歷年利潤滾存的概念,雖然最后兩個字是“利潤”但不是利潤表項目。
其次“分配”并不意味著一定是現金分紅,需要實打實的現金流出;還可能是提取盈余公積,轉增股本等凈資產內部項目的消化,不需要資金流出。
大家熟悉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當中看不到“可供分配利潤”的這一項,而是隱藏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當中。
之所以說“隱藏”,一是因為大家對這張表不是太熟悉,而是第一列項目太多,不是專業的財會人士,不一定能夠搞懂各種勾稽關系。
簡單的用一個公式來描述可供分配利潤的計算過程是:
可供分配利潤=∑凈利潤-∑提取的盈余公積-∑分紅
這里面的分紅不僅僅是現金分紅,還包括股票分紅。
可供分配利潤100萬,賬上銀行存款只有50萬,并不是意味著就只能分50萬。
分紅不是今天決定分紅,明天立馬錢就得要劃轉出去的,關于這一點我們從會計分錄的編制也能看得出來,即:
股東(大)會宣告現金分紅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利潤分配 100萬
貸:應付股利 100萬
公司支付股東分紅款的時候,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付股利 100萬
貸:銀行存款 100萬
兩步走先確認后分錢,允許兩者之間有時間差,暫時賬上缺錢分不了那么多沒關系,應付股利也是屬于負債,也是可以分期支付,拖延支付。
當然話又說回來了,如果缺錢還分紅,很容易導致日后企業正常運營的流動性不足,也暴露出來企業回款速度較差或供應商(材料)的優勢地位。
凡是量力而行,而如果之前合伙協議約定了分紅比例,只能先計提出來,在維持企業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有額外資金盈余時再支付。
不一定。
第一,如果公司當年出現虧損,而累計未分配利潤也為虧損時,公司不能對該股東進行分紅。理由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由此可見,如果企業當年度虧損,累計以前年度也為虧損,是不能分配利潤的,如果違反公司法分配了利潤,公司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第二,如果公司當年度虧損,但累計未分配利潤為盈利時,公司可以對股東分紅。理由如下: 企業留存收益分為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兩部分,盈余公積又包括法定盈余公積(指企業按照法律規定從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按凈利潤的10%提取)和任意盈余公積(指經股東大會批準按一定比例從稅后凈利潤中提取的積累基金)。為了保持每年的分紅量保持一個比較穩定的水平,不致出現盈利年分紅大幅度上升,虧損年分紅大幅度的下降以至于沒有分紅的局面,在盈利年份,公司會多計提任意盈余公積,發放的股利少一點,而在虧損年份則把盈利年份多計提的任意盈余公積拿出來發放紅利,使得每年的股利發放額度保持在一個平均水平,這是公司法所允許。 所以,企業當年度虧損,但累計未發生虧損,企業按一定金額進行了利潤分配,在分配總額未超過累計未分配利潤的情況下,相當于分配以前年度稅后利潤,按照公司法是允許進行利潤分配的。
企業虧損了,不可能給你分紅。
分是可以分,但是在減少股東的財富,屬于股東權益的返還,基本上是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分紅,不過要盈余公積分紅要經股東大會同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第七款規定: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企業盈利分配給股東,屬于個人紅利所得。應依法交納個人紅利所得稅,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
只投資不占股份怎么分紅那我覺得很奇怪,為什么你投資了之后不占股份呢?
如果是你投資之后,那肯定是占公司的股份,比如說你買一只公司的股票,那么你投資之后肯定是買了這只股市公司的股票,那么公司里面它每年會定期分紅,那肯定就會有有股票才會有分紅。
如果你說的只投資不占股份,有可能就是你在一家公司里投資,然后年底別人給你紅包,但是我覺得這種情況很奇怪,你既然投資了之后,你為什么不占股份,難道是因為不想做決策層嗎?
如果是不想做決策的話,那其實就是說是你只投資,然后不做而管理,這方面就說是只要股份不做管理。從這方面來說就是說你有股份,然后有投資,然后但是你不做公司里的管理層,然后公司里每年根據股份的多少定期給你分紅。
因為你如果投資的話,你不愛友股份基本上其實沒有分紅的必要條件。只能說你如果投資只能說相當于把你的錢借貸給他,他每年給你利息。不然你這個投資等于說是沒有一個可以讓你獲得保證的一個東西。
一個長期沒有分紅的公司,是會越來越遭到小股東對抗的,這種對抗甚至是可以到折價出讓的地步。
如果你實在是忍受不了了,那么
1、首先翻閱一下最近一次有效的股份協議或者股東章程
一般股份制的公司不是在股東章程中就是股東協議中,至少有一處會記載”股東退出機制“。
找到這個之后,按照相關的章程或者協議規定的流程或者事項去退出。
2、如果都沒有詳細的退出規定,參照公司法
這種情況出現的話,先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原股東中找”受讓人“,轉讓價也是事先一對一協商好,達成一致之后,基本不會有多少人反對,因為你是按照公司法規定做的,就可以轉讓了。
如果公司內原股東沒有人愿意接手,那么你還可以在外面找愿意接手的人。協商一致之后,報請股東會通過,一般也不會有大的阻礙。
在公司經營不好的情況下,有可能你得犧牲一點成本,比如折價賣出……
投資20年沒有收益的情況下,你還在乎什么呢,比原始價打個折吧,假如公司的資產類等等規模擴充還可以的話(意思是股份價值有增值)的情況下,你再給原始的股份打點折,成功找到受讓人概率還是比較高的!
友情提示:
公司在經營的時候,逐年都有小盈利,但就是不分紅,始終循環投入到公司去,這樣有可能形成:股份在增值,你就是拿不到紅利的情況!
對,這就是大股東坑害小股東最簡單最常見的做法!
把你逼走了,交出股份了,最終他自己獨吞了資產增值的利益!
每個發起人的股權比例取決于四個因素:創始人身份、發起人身份、出資額、崗位貢獻。
創始人身份股,作為項目的牽頭人,在比例上,參考值為25%,如果是3人以上團隊,該配額不應低于20%。根據早期發起人的多少,可上下浮動10%。
發起人身份股,是指合伙人身份應獲得的比例額度,這部分是均分的。在這里各個合伙人一起創業,應無論職務、出資一律平均獲得該配額的股權分配。這部分比例,一般為10%左右。
出資額,是指現金出資以及渠道資源等能評估作價、能獲得的股權,不包括來自外部的天使或種子投資,僅僅考慮全職的發起人的出資。對于這部分股權比例的額度,各發起人按照實際出資比例獲得分配,一般來說該部分所占的股權比例應不超過20%。
崗位貢獻股,是指發起人所在的崗位,能給創業公司帶來的預期業績貢獻。能夠獲取這部分股權的,應該為全職創業的發起人。該部分比例一般為45%。根據發起人職位和公司業務導向,確定各自比例,可在均分原則上進行浮動調整。如果是兼職,則只能是該崗位全職的20%股權,其余待全職后可分配。
目前你們的股權分配還有幾個問題可以注意:
1、兩個40%的人,是否有項目牽頭人,兩人中要有1人的股份絕對大,或者一樣大,但一定要有一個人有絕對的話語權(同股不同權),以后有不同意見的時候有一個人能做決定;
2、如果現在是442的分配,以后盈利了要改變,就提前約定好,協議中寫好喲~;
3、如果以后做大,有其他投資人進來,或者3個人中有人要退出,也應該提前約定好怎么處理,避免日后的沖突;
具體你們的股份比例怎么分配,需要根據你們在項目中的身份,出資,為公司的共享等等,并且你們要能達成一致。
可以關注我,有一些涉及股份分配的文章可以看看,希望對你有幫助。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公司虧本股東怎么分紅“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