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信用卡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離婚時,需要雙方協商來進行劃歸,如果對貸款用途有異議可舉證向法院起訴,證明屬于夫妻雙方婚后共同花費共同債務。
分用途,只要用于夫妻生活就是,不是我用夫妻生活就不是!和借款途徑沒關系!只要合法借,合法用就是夫妻債務!
如果他刷信用卡用于非法用途,比如賭博等,里不屬于共同債務!但需要舉證,估計有難度!
夫妻一方信用卡欠的錢,屬于夫妻共同債務么?需要共同償還么?不還錢會影響對方的信用記錄么?
信用卡債務是否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1、信用卡消費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應當認為為共同債務,不論信用卡是在誰的名下,夫妻雙方都有義務償還這筆款項;反之如果沒有用于家庭生活,則屬于個人債務。
2、信用卡消費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則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而判定信用卡消費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有相關證據舉證,如真實的消費記錄、相關原件證據等,在證據都具備真實性、合法性及關聯性的情況下,才能證明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債務如何償還
一旦被判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不論雙方是否離婚,雙方均需要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償還。債權人有權向夫妻雙方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全部或部分,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的情況下,另一方有責任負責清償。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在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情況下,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信用卡逾期所產生的不良信用卡記錄,只能被記在持卡人一人名下,但只要夫妻關系存在,信用記錄影響著雙方,除了脫離夫妻關系后,對另一方的不良信用記錄,才會相應消除。
分析:個人信用卡、信用貸債務產生的原因各有不同,故其是否可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根據《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進行綜合判斷,具體而言:
1.夫妻一方與債權人串通、虛構的債務,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于個人信用卡債務的債權人僅為銀行,銀行一般不會與債務人串通、虛構債務,故個人信用卡債務一般不存在夫妻一方與債權人串通、虛構債務的情況。但個人信用貸不僅可向銀行申請,還可向其他金融機構申請,故可能存在夫妻一方與債權人串通、虛構債務的情況。
2.若該個人信用卡、信用貸債務系夫妻一方為從事賭博、吸毒等犯罪活動所負債務,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3.若該個人信用卡、信用貸債務系夫妻一方為家庭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4.若該個人信用卡、信用貸債務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除非債權人可證明該債務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則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5.若夫妻一方可證明債權人與其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能證明債權人知道該夫妻實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的,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于個人信用卡債務的債權人僅為銀行, 個人在使用信用卡時,基本不會與銀行作出信用卡債務為個人債務的約定,當事人也很難證明銀行知道其與配偶實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故該情形基本不適用于個人信用卡債務。而在個人信用貸債務中,若貸方為銀行,則銀行一般不會與債務人約定該信用貸債務為個人債務,反而會在對債務人的婚姻情況進行審查后,要求其配偶簽署相關文件,證明其認可該信用貸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若貸方為其他金融機構,則有可能出現其與債務人約定信用貸債務為個人債務或其知道債務人與配偶實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的情況。
我們認為,2018年1月17日最高院發布《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后,債權人請求法院判令夫妻一方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需要承擔更多的舉證責任。但是,個人信用卡及信用貸債務,即便最終不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也可能會影響到配偶的征信。所以,我們奉勸大家理性消費,切莫過度使用信用消費。
?結論: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的個人信用卡、信用貸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信用卡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