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三張銀行卡判多久
賣三張銀行卡判多久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關于銀行卡的買賣問題
目前,一套包含身份證、手機卡、網銀U盾等資料齊全的銀行卡,在網上售賣價格達1500元以上。有專門的團伙收購各種卡證后,雇人到銀行開卡轉賣。犯罪團伙使用這些“實名不實人”的銀行卡,從事電信網絡詐騙、網絡賭博、洗錢等犯罪活動。你朋友的買賣銀行卡行為屬于幫助實施犯罪。
如圖,你朋友就是罪犯的幫兇之一。
關于你朋友掛失銀行卡,獲得非法所得
非法所得或稱不法利益或不義之財,通常指: 1、當事人在未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前提下,從事經營活動而獲得的利潤或者純收入。
2、通過違法行為、不正當方法、損害他人利益的情況下所得的利益 目前,我國關于”非法所得”的界定主要是從以下三個角度來進行:
第一,從取得方式和途徑上是否有瑕疵的角度來看,”非法所得”即自然人或法人通過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的勞動、經營、投資等行為而獲得的收入。也有學者認為,除上述違反法律規定而取得的收入外,”非法所得”還包括違背公序良俗原則而獲取的利益; 你朋友屬于這種。
第二,從法律事實引致的后果,即從占有是否被法律所承認的角度,將”非法所得”定義為所有權不為占有人依法取得的收入;
第三,從收入的性質及是否具有公開性的角度,將”非法所得”分為兩類:具有市場公開性的非法所得,不具有市場公開性的非法所得。其中,只有具有市場公開性的非法所得才能被納入征稅范圍。
可能暫時沒有被追查,但那是早晚的事。
關于你得到的15萬元。
既然知道錢來路不明,就應該第一時間退回去,并告訴他這么做,會越陷越深,等待的只有法律的制裁。報案說明情況,才是唯一出路。
與其花昧心錢,天天提心吊膽,不如靠自己努力拼搏,那樣才活的自在,睡的安穩(?????)。
倒賣銀行卡是犯法的,倒賣銀行卡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依《刑法修正案(五)》第1條,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賣自己的銀行卡屬于違法犯罪行為,對于出售銀行卡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判處一定的罰金。對于販賣銀行卡屬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同時也涉及到買賣居民身份證罪。
【法律依據】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個人申領銀行卡,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后,為其開立記名賬戶,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可能涉嫌的罪名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吧。根據《刑法》第287條之二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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