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全責只修車嗎
對方全責只修車嗎
沒有傷到人當然就只是修車了,對方全責把維修的費用全部承擔。
這種事情太多太正常了,這個沒有合不合理,一切按照保險公司意思去做就得了,這種事情誰也不想發生,就算你是新車在普通交通事故中也是只能修,如果達到報廢換車的程度可能你連人都一齊報銷,世上那有什么事情都按照自己意愿做和實行呢。
所有事情都按照規矩為的,所謂無規不成方圓嘛
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車主車輛與他人車輛產生碰撞,交警對于交通事故責任的判定是由對方全責的,那么車主汽車的定損是由對方的保險公司的勘查人員來處理的。保險公司的勘查人員在定損完成之后,車主可以去修理廠將汽車修理完成,領取修車費用發票讓對方保險公司理賠。
責任方負全責的情況下,視你的情況而定,如為財產損失,可要求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或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如為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的,還可要求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如為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如為人身損害的,可要求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
可以的。
出現了交通事故,對方是事故全部責任,無責一方損失有很多,除了直接的修車費以外,這期間無法用車的損失也是一個損失,即無責一方這段時間可以去租車行租一輛車,這期間的租賃費也是需要進行賠償的。
除了這部分賠償以外,因為耽誤了工作,造成的一些誤工費,也是可以要求肇事一方進行賠償的。
當然,除了以上的這些賠償,最為關鍵的是車輛的貶值損失。這部分錢到底要不要賠償,如何賠償,這在法律上是有規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中有明確的規定,即我們對該項損失的賠償持謹慎態度,傾向于原則上不予支持。當然,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也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
換句話說是正常情況下是不予支持的,除非在少數特殊極端的情形下,就比如一輛大板車拉著很多未上牌的新車,出了交通事故,造成了這些新車損壞,除了負擔車輛的維修費以外,還需要承擔這些車輛的貶值損失,否則對于賣車的來講,損失就更大。
1、對方全責,但無保險,對方是該賠我錢還是給我修車了事?答:和對方是否有保險沒有關系,既然對方是全責,對方就應賠償樓主因此次事故引發的一切財產損失及人身損害!
2、對方如果賠錢的話雙方協商數額,但談不妥該怎樣處理,是不是只有起訴,但起訴后法院會怎樣處理,是處理對方賠錢還是修車。答:報警了嗎?要是報警了,就由交管部門出面協調,若協調未果,就只能起訴了。具體怎么判,那是法院的事。但不管怎么說,樓主的一切損失應該由對方負責。當然既包括修車也包括賠錢(如果樓主除了車輛損壞,沒有別的任何損失了,當然就只是修車)。
3、如果修車的話,是我指定4S店還是對方指定4S店,我指定買車的4S店對方不同意我該怎么辦?答:這個應該無所謂,只要把車修好就行了。具體去哪里修車,雙方協商解決,這不是原則問題。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對方全責只修車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