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不讓釣魚合法嗎
水庫不讓釣魚合法嗎
有幾種可能性:
1、有可能是飲用水源。飲用水源釣魚的話,使用的餌料(目前大部分釣魚人還是使用商品餌)可能對水體造成污染,因為商品餌料不同程度的含有添加劑、化學制劑、色素、香精等。另外,自然水域本來野生魚資源少,有些釣魚人為了更好的魚獲,會使用小藥,更會加重對水體的污染。
2、釣魚人多的地方,難免會出現害群之馬,比如電魚、毒魚的鼠輩。
3、可能已經承包給養殖戶了。雖然現在全國大部分地區的水庫已經取締了網箱養殖,但仍然有些水庫是承包給個人或企業進行普通養殖的。如果已經承包給別人了,并且進行商業養殖,那么肯定是不允許隨意釣魚的。
4、不排除某些當地人或黑惡勢力,打著“漁政”“執法”“環保”的旗號亂收費。
感謝邀請!最近有很多喜歡釣魚的朋友都紛紛反映,以往都喜歡在閑暇的時候去水庫周邊釣魚現在行不通了,不光水庫周邊設立了圍欄,而且想進入釣魚,也有人開始收費了,并且告知這個水庫今后都是歸他們管理。那么去水庫釣魚收費這種方式合理嗎?
首先,現在城市里的大多數的水庫都是歸國家所有,農村的大多數水庫都是歸集體所有。現在很多地區都提倡規模化水產養殖,并且可以拿到大額的國家補貼,所以很多水庫都被公司或個人承包下來,并且與所有人簽署了承包合同。承包人就擁有了水庫的使用權和管理權。一般來說,今后水庫的的所有收益也是歸承包人所有,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禁止其他人去水庫里釣魚也是正常。
其次,就是關于收費合理的問題。正常來說,只有經過主管部門審批,才有權利進行經營活動。如果承包水庫的主體單位是公司或者個體戶,有工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其中的經營范圍內包括垂釣等活動內容,才有權利進行收費。否則都是屬于擅自經營,如果被舉報,會得到主管部門的處罰。
其實,結合歷史遺留的實際情況,很多水庫都是老一輩人親自參與建設的,從小就在水庫邊玩耍長大,都是有著很多感情在里面。再說水庫里的魚也并不都是承包人種的魚苗,很多水庫幾十年來,原本就存在著大量的魚。對于水庫釣魚收費這種做法,即使合規,但在情理方面,也有些說不過去。現在很多人釣魚就是圖個樂子,如果在水庫沒多大損失的情況下,做個順水人情,豈不是更好!
小伙伴們,你們那邊的水庫,釣魚收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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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漁政法正好出了新政策,娛樂性垂釣活動不犯法,不過法律規定的禁漁段不能釣,如特定時期的黃河、長江等。除法律規定的大江大河支流外一般都可以釣魚。
依本人所知,在目前國家法律法規框架內,(除國家法律法規明文保護的水源地外)沒有禁止垂釣的法律法規之規定。因為沒有國家法律及法規的明文規定,地方立法機關及地方政府就不可能發布禁止垂釣的地方法規規定或政府紅頭文件規定。
目前對垂釣進行管理的是政府水務部門和城管部門,水務局管理的理由是防止水質污染,這個理由相對于垂釣而言很蒼白,他們自己說出來都有點不好意思。城管部門是以保護水域周邊環境為目的、卻假借法律法規中禁漁之規定、甚至引用最新(湖長河長制水資源管理職責)予以管理,因此,釣魚人對于政府公務人員的驅趕是有理由抵制卻不敢硬頂。
綜上所述,釣魚人因為在江河湖泊等公共水域垂釣而與管理人員發生爭執,只要沒有與管理人員發生肢體沖突,就不會產生什么法律后果。
如果因為在公共水域垂釣與管理人員發生沖突引發什么法律后果,那么形成法律后果的行為也不會是具體的垂釣行為,而是其他的具體不當行為。
1、是誰挖的水庫,這并不重要,你爺爺挖的水庫,并不代表你爺爺就擁有這水庫的產權。
2、公共水庫,在招標養殖時,符合法定條件的人都可以去投標。
3、中標者去承包水庫養殖,當然是不準外人去釣魚了,這是合法的。
4、發現釣魚,沒收所釣的魚,是合法的。
5、罰款,就不一定合法了,罰款,要取得漁業行政執法權才能對釣魚者按照管理規定來罰款。
這個看情況。首先,看他承包水庫的合同條款,他所享有的對水庫的權利,是不是包含,禁止他人釣魚。如果不包含,那談不上違法不違法。如果包含,你要是經過主人同意了,或者達成協議了,談不上違法。你要是偷著去,釣了魚拿回家,給人家造成損失了,就涉及到侵犯他人財產權了。通常情況,都不至于到違法那么嚴重。不過,你釣的魚是人家養的,肯定不能釣上來拿走就了事兒了,得給主人一個說法。
這個有幾點原因,綜合起來對放魚的人來說利益受損,所以不給釣,大家都知道,每個人都是無利不起早的。
第一,大頭白鰱等有改善水質的作用,浮游植物是鰱的天然餌料,鳙魚終生都濾食浮游動物。浮游植物和浮游動物是水體中兩個重要的生物種群,對水體調節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鰱鳙生長快,經濟價值高,白鰱一年能長2-3斤,而且越大長得越快,回收成本快。
第三,鰱鳙生活在水層最上面,對養殖戶來講,容易捕獲,養殖成本相對底一些。
第四,鰱鳙相比其他魚要好釣一些,拋竿打得出去,基本不要技術,而且魚獲也會很多。幾年前我有釣友去過東莞同沙,一天五十,最多一百多斤魚獲,麻袋裝。
第五,設置一些坑,以釣大頭名義抓你個非法釣魚,坑點錢,比收你釣費強,也可以裝x說是水庫的管理者,增加威望。2010以前松山湖下湖就有幾個裝收錢的,讓他們撈了不少(就是地痞流氓)。抓個釣大頭的,好像自己老爹死了一樣,就差披麻戴孝。要人家賠2000-3000。
水庫是否允許垂釣,是由水庫管理方或政府綜合各方面情況做出的決定,法律沒有這方面的明確規定。所以,水庫禁釣不違反法律規定,是合法的。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水庫不讓釣魚合法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