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交房租報警有用嗎
租客不交房租報警有用嗎
房子租出去租客不繳納租金而且不愿意配合搬出房子確實對房主來說是一件特別頭疼的事情,但是,無論如何不能采用不合法的手段,因為,即使租客錯誤在先,房主錯誤在后,根據相關法律,房主也有可能損失部分甚至全部的租金。
首先,根據提問,您說的是聯系不上租客,這個就可能包括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房主最怕的那種,就是不想和房主聯系就不想繳納租金,躲著房主。第二種,就是租客很有可能是真的有些緊急情況聯系不到,或者遇到了特別困難或者重要的事情失去聯系。
先說第一種,第一種情況的話就挺簡單的,您的小區如果有物業先聯系物業,讓物業和您一起等待租戶的“上門”,知道你真想等到他一定會等到的,然后帶著物業和租戶一起洽談商量這件事情,如果租戶硬性的就是不繳納租金還不搬走就立馬聯系物業報警,記住是你聯系物業讓物業報警,如果物業不報警,讓房主自己報警的話,也可以但是必須需要物業的證明和陪同。民警會根據情況采取措施。
(如果小區是老小區沒有物業,就聯系業主委員會,或者居委會來配合此事)如果是第二種情況的話就稍微的有些麻煩,因為無法證明租客是不是故意不繳納房租才失去聯系的,如果聯系多次,而且房主確定房子已經內的租客已經至少一個月沒有住過這個房子,就可以采用第一種方法,聯系民警和物業,在兩者同時在場的情況下開鎖(破門)然后和物業協商租客的物品暫存事宜。協商好之后,將物品搬走然后繼續出租,不會有任何不妥的地方。(這種情況只能適用月繳租金的方式)如果按年繳納的,租客超出了繳納期限的可以根據相關合同直接報警,請民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來采取措施。
其次,如果租客能聯系上但是就是不繳納租金還不搬走,還有就是可以去當地法院起訴,房主必須擁有有人證或者物證的證明以及租賃合同和租客的身份證復印件。最后,法院會結合公證結果采取措施。房主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租客搬走并且付清所欠的房租。
希望能幫您。
做什么事情都要守規矩。租房不都是交三個月、壓一個月嗎?不給房租了,馬上搬!你愿意給自己找些煩心事解悶,自己解決吧
在法律層面,您所描述的問題主要涉及:租賃合同問題。根據您的描述您和租客是訂立了租房合同的,所以合同內容受法律的保護,合同到期后則房客應依法退還房屋使用權,除非是租客繼續續租,但也是要雙方在意思表示真實且一致的情況下重新訂立合同。所以基于您的情況,建議您先與當事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尋求當地警方的幫助。
只要是未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合同到期不履行義務,或者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就可以起訴,法院是會立案的。
關于你的問題,我想說以下幾點:
- 租戶是公司,我想這應該是正規的租房合同吧,既然是租房合同,不知道你們合同對于房租的支付是怎么約定的。正常的租房合同都會是有押金的,這是對你的保障,同樣是對房子的保障,因為你不知道你的租戶會怎樣對待你的房子,入股房子被損壞了,或者有其他方面的爭議,你可以押著押金不給,至少在這方面你不會被動,如今看來,你似乎沒有要求租戶出押金。
- 合同租期是6個月,現在租戶租了五個月,并且只交了三個月的房租,還要解除合同。算一下,租戶是欠你兩個月的房租,而不是三個月!你可以起訴他們繼續履行合同,就是租房子租滿6個月自動解除合同,但這個一般是不可能的,因為租戶有一百個理由不履行合同。這怎么辦呢?租房合同是有違約條款的,在租期內,任何一方要解除合同,都需要支付另一方違約金,違約金的多少要看合同怎么約定。
- 租戶有權利違約,你有權利要求他們支付違約金,但無法要求他們補繳三個月的房租,只能要求他們補繳2個月房租的,因為第六個月他們不租了,選擇了違約只能啟動違約條款來保障你的權益!
所以,放心的去起訴他們吧,訴求就是要求被告支付兩個月的房租。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你違約金就可以了。像這種簡單的案件,一般不會拖很長時間的。起訴時最后一道保障,只有在任何救濟措施都無法解決的情況下,才會到尋求法律救濟,我相信你也是被逼的沒辦法了,才會想著去起訴。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租客不交房租報警有用嗎“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