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可以以故意傷害罪起訴嗎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發生家庭暴力的,被家暴一方可以提起離婚訴訟,同時家庭暴力往往會造成人身損害。那么,家庭暴力可以按故意傷害罪起訴嗎?對于此問題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傷害程度造成輕傷以上,就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若傷害程度不嚴重,但是長期,持續故意傷害對方僅屬于一般的民事糾紛。
一、家暴可以以故意傷害罪起訴嗎
家庭暴力可以按故意傷害罪起訴。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遭受到家庭暴力造成輕傷的,受害人可以收入相關證據,如傷情鑒定結論、物證、被打的視頻等,向公安機關報案,讓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后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鑒定傷情。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于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并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二、一方經常家暴可以構成哪些犯罪
實際中,一方經常家暴,實施的家庭暴力包括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不管實施哪種暴力,都可能構成犯罪。
具體的,實施家暴可能會構成以下犯罪:
1、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肯離婚,不愿意離婚的一方使用暴力威脅恐嚇對方,阻撓對方解除婚姻關系的,即可以認定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2、虐待罪
比如一方對另一方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進行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即可以認定為虐待罪。
3、故意傷害罪
實際中,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時,會對另一方動手,即實施身體暴力,毆打、用力拉扯對方致使身體出現傷害的,如果已經達到一定的嚴重程度,那么即可能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4、故意殺人罪
一方實施家暴,故意毆打另一方致死的,如果確定有殺人的故意,該行為人可以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5、侮辱罪
比如在公共場所,實施暴力貶損他人人格,可以構成侮辱罪。
不過,被實施家暴造成相應傷害,是否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侮辱罪,情況不嚴重的話,需要告訴才處理,并確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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