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用工協議規定發生工傷不負責
簽訂用工協議規定發生工傷不負責
職員工不愿繳納社會保險,公司就決定不繳納的,一旦發生工傷事故,公司需要承擔全部的工傷賠償責任。
依法公司應當替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職員工個人應繳納部分,公司可以代扣代繳,不需要經職員工同意。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悠閑職說]觀點:員工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了工傷,不影響工傷認定的申請,用人單位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員工工傷醫療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超出部份的醫療費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員工工傷費用及待遇全額由用人單位承擔。
一、員工發生工傷并不因未簽勞動合同而改變工傷的事實,不影響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員工發生工傷不因未簽勞動合同而改變工傷的事實,也不因用人單位是否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而改變工傷的待遇。因此,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或因工作原因外出期間發生工傷等,均可由用人單位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申請認定的,員工本人或家屬或者工會,可在發生工傷的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的相關材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員工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需在一個月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材料為:工傷員工的身份證復印件、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或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工傷認定申請表、發生工傷的佐證證明、醫院的病歷單、疾病證明書及相關診斷證明等。如果單位拒絕申請工傷認定,也可由工傷員工本人、工會或家屬在員工發生工作的一年內,向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三、員工發生工傷的相關待遇
員工發生工傷后,全部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貼、交通費、工傷期間的工資等均可由工傷保險基金或單位支付。出院后還可按工傷等級認定的規定申請工傷等級鑒定,如工傷等級鑒定在1-4級的,由用人單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為5-6級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員工工傷傷殘等級鑒定為7-10級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 ,員工發生工傷時,待遇比照上迖規定 ,由用人單位全額承擔。
總結:員工發生工傷,工傷的認定和工傷的待遇不受是否簽訂勞動合同而改變。用人單位有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基金,則工傷醫療、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等可由工傷保險基金支出。如用人單位未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基金,則員工工傷的所有費用和待遇均比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計算,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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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廠負責醫藥費,工人在工廠干活雖沒鑒勞動合同,但行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可向勞動仲裁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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