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和權利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和權利
企業法定代表人僅僅是處理公司事務的代理人,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但是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東,則需要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鶕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職務時須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民事責任是違反民法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民法是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民事法律關系的總稱。企業法定代表人雖然代表著企業從事各項活動,具有整體意志的屬性。但同時企業法定代表人本身是自然人,作為自然人有著自己的個人利益,有著為私利行事的可能。當企業法定代表人代表著整個企業與外界發生法律關系的時候,很難追究其作為自然人的民事責任。因為當企業法定代表人代表作為平等民事主體的企業與其他主體發生法律關系的時候,民事責任是由企業來承擔的,企業法定代表人僅僅是企業的代言人而已。
但這并不是說企業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揭開法律面紗”即法人人格否認的情況下,企業法定代表人需要和企業承擔連
帶民事責任。新《公司法》第20 條規定:“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钡?4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痹谶@里雖然是說股東應和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企業法定代表人基本上都是公司股東,故企業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國有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不是股東,但是代表股東履行職責,若發生上述行為,法定代表人作為國有投資股東指派的管理人員,其行為存在過錯,也是可能承擔連帶責任的。
法定代表人參與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49條規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法定代表人有權直接代表本單位向人民法院起訴和應訴,其所進行的訴訟行為,就是本單位(或法人)的訴訟行為,直接對本單位(或法人)發生法律效力。故法定代表人參與公司訴訟既是權利又是義務,若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怠于履行訴訟義務,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相關民事責任也可能由法定代表人承擔。
法定代表人在執行案件中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被執行人的財產報告義務】(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 (29.為查明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和履行義務的能力,可以傳喚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
97.對必須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的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進行拘傳。)
二、行政責任:民法通則第49條規定: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ㄒ唬┏龅怯洐C關核準登記的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的; (二)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三)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四)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后,擅自處理財產的;
(五)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變更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六)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當然,國有企業除應當遵守上述規定之外,還應遵守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及股東的相關規定,嚴格遵守法律,按章辦事,否則會引發一系列的法律責任。
三、刑事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如果行為不當,有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這更加要求企業法定代表人知法懂法,不因不懂法而受到刑罰。企業法定代表人觸犯刑法的時候,往往是以單位的意志以單位的名義實施違法行為的,故大部分情況下形成的是單位犯罪。單位犯罪不是僅僅處罰單位,對單位判處罰金,很多情況下會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在我國刑法中,對單位犯罪實行單罰制和雙罰制并用的制度,即有的單位犯罪只追究單位的責任,有的單位犯罪只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責任人員的責任,有的單位犯罪則既追究單位的責任又追究主管人員和主要責任人員的責任。大部分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掌握企業事務的負責人、主管人員,故很難逃脫刑事責任。 企業法定代表人最常觸犯的罪名是:
?。?)刑法第161條: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第162條:妨害清算罪(公司、企業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偽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企業財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
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 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第201條:逃稅罪(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第203條:逃避追繳欠稅罪(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5)第204條:騙取出口退稅罪(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205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
第二百零五條之一: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7)第244條:強迫職工勞動罪(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另外,法定代表人作為國有企業資產的負責人,決策上負有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方面的法定義務,若行為不當,導致國有資產流失,也可能觸犯刑律。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雖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刑法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等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也進行調整。
公司法人的責任可以說是首當其沖的,單純的刑事責任就涉及到公司經營的方方面面。一方面要保證個人行為履職合法,另一方面也不能損害公司利益,還要保證代表公司行為規范。
《民法通則》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這就是說,作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法定代表人的權力,是由法人賦予的,法人對法定代表人的正?;顒映袚袷仑熑?。但是代表人的行為超出法人授予的權利范圍,法人就可能為其承擔責任
1 是的 他是代表人
2 是的 因為你們是按出資比例承擔相關的權利和義務 所以要承擔連帶責任
3 只要你們同意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1、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責的負責人。 2、法定代表人應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并接受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3、企業法人有違法行為時,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4、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和加蓋企業法人公章的文件均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從公司法層面上講,第一,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公司,可以由董事長和總經理擔任。第二,董事長一般由全體董事召開董事會選舉產生,其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第三,公司的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和解聘,其他管理人員一般由總經理提名或任免。總裁是管理層面的稱呼,非公司法的叫法。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和總裁的責任和權利,除法律規定外,可由公司內部進行規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權利。法定代表人在企業內部負責組織和領導生產經營活動;對外代表企業,全權處理一切民事活動。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成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進行的民事行為所承擔的責任都由法人承擔。但行使與法人代表身份無關的民事行為而承擔的責任由自己承擔,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權違法法律法規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人不是人,法律上它是一個單位實體,比如你們成立的有限公司。你說的應該是法人代表,就是這個單位的代表人。老百姓往往都說法人誰誰誰,其實是法定代表人,比如公司的董事長。 你們如果是成立公司,股份都一樣的話,你們可以協商決定誰當單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權利主要是對外代表公司處理與公司有關的事務,可以代表公司簽訂合同,出席會議,其民事行為對公司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其他人也可以代表其履行職務。其義務主要是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應該勤勉盡責,不能在履行職務中侵害公司利益,否則股東有權要求賠償。 對于這個法定代表人,好比單位的一把手,又不同于一把手,因為他對外代表單位,對內呢還是一個股東,還要受到其他股東的約束,比如投票決定問題時,你們股份相同,如果二比一的話,他還要聽你們的。但是,很明顯,法人代表既然對外代表公司,相對而言,權力是比較大的。 附《公司法》條文: 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和權利“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