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保證人和擔保人
貸款保證人和擔保人
如果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逾期不償還的,擔保人負責償還。該擔保人屬于一般保證人。出借人應當先向借款人主張還款,借款人不能償還的,可以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保證人擔保償還借款,該保證人屬于連帶保證。
出借人應當在保證期限屆滿前要求保證人履行償還責任。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為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
題中借款合同已經(jīng)三年,保證人應當判斷自己保證期間是否屆滿。如果出借人沒有在保證期限內(nèi)向法院起訴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不需要履行保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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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按照法律規(guī)定,我們國家的擔保人主要有兩種,一種是連帶責任保證,一種是一般責任保證。這兩種不同性質的保證人所承擔的責任和保證期限也是不一樣的。
連帶責任保證指的是保證人和債務人是承擔連帶責任的,也就是說一旦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那么債權人既可以選擇債務人要求還款,也可以直接要求擔保人進行還款。債務人和擔保人他們兩個是處于同等的地位。
銀行貸款要擔保人的目的是為了降低貸款風險,增加貸款的還款來源,而擔保人的作用就是在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時候承擔貸款的還款責任,一般以下幾種情況銀行會要求提供擔保人:
一、借款人工資收入不穩(wěn)定
銀行對工資收入穩(wěn)不穩(wěn)的判斷就是借款人在哪個單位工作,一般來說,公務員或者事業(yè)單位、國企以及退休職工的工資收入就屬于收入穩(wěn)定型的借款人,民營企業(yè)或者個體戶則屬于收入不穩(wěn)定型的借款人。
如果是公務員或者事業(yè)單位、國企以及退休職工去銀行貸款,征信沒問題的情況下,銀行一般不會要求提供擔保人做擔保,但是民營企業(yè)的職工或者個體戶去銀行貸款,即便征信再好,銀行也會要求提供擔保人。
二、借款人負債過高
有時候就算是工資收入穩(wěn)定的借款人去銀行貸款,在負債過高的情況下,銀行也會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人作為擔保,這個負債過高是相對借款人的收入而言的,當借款人目前名下的所有負債的還款額加上現(xiàn)在要在銀行貸的這筆款的還款額跟借款人的收入差不多一樣的時候,會被認定為負債過高。
銀行在考量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時會把借款人的基本生活費用考慮進去,所以當銀行認定借款人的負債過高時,再把借款人的基本生活費用考慮進去的話,還款能力顯然不足,這種情況下會要求提供擔保人,降低貸款的風險,增加貸款的還款來源。
三、借款人的收入沒有達到要求
借款人的收入沒有達到要求跟負債過高不一樣,當借款人負債過高的時候,沒有把基本生活費用考慮進去的話,借款人的收入是足以歸還貸款的,而收入沒有達到要求是即便沒有把基本生活費用考慮進去,借款人的收入也不足以歸還貸款。
對于這種情況,銀行會要求借款提供一個工資收入穩(wěn)定的擔保人作為擔保人,并從擔保人的工資卡劃扣工資用于歸還貸款,這種貸款方式在我們當?shù)氐男庞蒙缈梢宰觯瞧渌y行不知道可不可以行得通,所以這是一個特殊的情況,只能是相對而言。
結論
銀行要求提供擔保人的時一般是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存在一定的潛在風險,目的就是增加貸款的安全性,多一層保險,以防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xiàn)問題,或者是借款人本身的還款能力不足,需要擔保人共同承擔貸款的還款。
連帶的責任的,區(qū)別就是如果債務人沒錢還,先是第一擔保人來還,如果還不夠才是第二擔保人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貸款保證人和擔保人“的內(nèi)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