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申請勞動仲裁
如何去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爭議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三個步驟:立案、仲裁、裁決。
一、案件受理 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轄屬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3)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經審查,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7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不予受理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制作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訴人;決定立案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向申訴人和被訴人發出書面通知,同時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訴人,被訴人應在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證據。被訴人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審理。
勞動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應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用通知書或布告形式通知當事人。 如雙方當事人有委托代理人的,還需提交書面授權委托書。
二、調查取證 仲裁委員會有權要求當事人提供或補充證據。
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取證,或針對雙方當事人的申訴和答辯中存在的疑點,仲裁委員會依職權可向有關單位、知情人了解情況和收集證據,遇有需要勘驗或鑒定的問題,應交由法定部門勘驗或鑒定;沒有法定部門的,由仲裁委員會委托有關部門勘驗或鑒定。 三、仲裁調解 在查明爭議事實的基礎上,由仲裁庭或仲裁員主持,對勞動爭議案件先行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由仲裁委制作《仲裁調解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字,仲裁員署名,加蓋仲裁委員會印章并送達當事人。調解不成的,仲裁庭應及時仲裁。
四、仲裁裁決 仲裁庭開庭裁決,應當在開庭的4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 開庭審理時,聽取申訴人的申訴和被訴人的答辯,由仲裁庭進行當庭調查、主持辨論,征詢雙方當事人的最后意見,并再行調解。
雙方未達成協議或不愿接受調解的,經仲裁庭作出裁決,并制作《仲裁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執行的,對方當事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仲裁委員會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在收到仲裁申請后的60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長30日。處理集體勞動爭議,應當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15日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可延長15日。
希望能夠采納,謝謝。
流程:
1、你需到工商局查詢并打印出你所在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資料(一張紙),并加蓋查詢章,用以證明該用人單位的身份。
2、證明在該公司上班的證據很多,比如廠牌、考勤記錄、工資卡和存折、人證等等,只要能證明你與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都行。
3、寫一份勞動仲裁申請書(當地勞動部門都有樣板,一式兩份),加上你的身份證、打印的工商查詢登記資料、證據復印件(一式兩份)等交給勞動仲裁委就行了,仲裁委會立案審理的。
申請勞動仲裁程序怎么走?
年底了,被辭退,不繳納社保,拖欠工資,都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哪些資料呢?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時,申請書一式四份,遞交仲裁委三份,申請人留存一份,應當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及申請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2、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
3、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復印件。
4、被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
5、送達地址確認書。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應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寫明自己接收仲裁文書的詳細地址、郵政編碼和聯系電話等內容。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
1、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2、勞動關系相關證明;沒有的話是相關證據復印件(印有公司章的工資單)和證據清單(考勤記錄);
3、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以及法人代表信息;勞動者自權益受損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提交勞動仲裁申請。依據《勞動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遇到糾紛去法院,這是一般原則,但是有些糾紛直接去法院是不行的,也就是說直接去法院法院不管,比如勞動糾紛,在我國,有一個專門先于處理勞動糾紛的部門叫勞動仲裁,也就是說遇到勞動爭議類糾紛,你的先去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講講勞動仲裁的程序流程及注意事項。
勞動糾紛,其實就是你平時工作中和用人單位的糾紛,比如說你在一個公司上班,你們之間簽訂的就有勞動合同,你們之間因為勞動合同比如說不合理解雇、不發工資等問題引起的糾紛,這是要先走勞動仲裁的,所以說這個是很普遍的事情,為什么要必須先仲裁呢,中國有句古話叫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人來說,勞動爭議是個比較專業的問題先讓勞動部門來解決下,就像醫療事故一樣,是否構成事故先讓鑒定委員會鑒定下,專業的人辦事比較權威,如果你這些專業的人辦事不公平了,這個法院肯定要管了,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下勞動爭議該咋走。
申請勞動仲裁,其實和去法院起訴差不多,首先要準備好扎實的證據,然后寫個仲裁申請,并依照被申請人的數量提交副本。申請書要寫清楚你的基本情況和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還有你的請求和基于這些請求的理由和事實,最好是附上證據清單等,你提出申請后,仲裁委會在五日內做出決定,這個決定是受理還是不受理,這個和去法院起訴不一樣,法院是登記制,他們是審查制,如果不受理或者不做出任何答復,這個時候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也就是說仲裁委不管或者拖著的就當他已經處理了,就可以到法院起訴了,如果他受理了,那程序基本上和打官司差不多,仲裁委會制作決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然后定開庭時間,開庭,明確請求,答辯,調查事實,舉證質證,辯論,陳述,調解,調解不成,裁決。
和訴訟時效一樣,勞動爭議也是有時效的,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當然有一般就有特殊,法律還規定,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所以對于勞動爭議類案件,仲裁是先決條件,只有仲裁不管、拖延或者對仲裁不服,才能走法律程序,同時要注意,仲裁還有時效性,一定不要超過仲裁時效。
仲裁申請人應當提交書面的仲裁申請,并依照被申請人的數量提交副本。申請書應載明法定內容,包括: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仲裁委員會在受到申請后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不予受理或5日內不作出任何答復的,申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訴。決定受理的,應當制作受理決定并送達申請人,并在受理后5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10日內提交答辯書,但是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的仲裁。
何南回答:
你好
各地勞動仲裁委員會要求材料細節略有不同,但是下列材料必須提供:一、你本人的身份證;
二、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首先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并得到勞動監察大隊處理后,以勞動監察大隊處罰決定書代替。同時要提交工資條、銀行流水、出入證、門禁卡、工作牌、獎懲文件、證人證言—-反正能證明你在這里工作的都行;
三、欠薪或者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
四、《仲裁申請書》本人訴求,要求賠償的事項及金額;
另外,勞動仲裁部門那里有免費的法律支援服務,你可以申請法律支援,按照律師要求提供各種材料,對你打贏官司有極大幫助,特別是訴求金額方面。
我是何南,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感謝邀請,關注我,為你解答職場困惑。
公司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當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期限呢勞動法上也有規定,是員工加入公司一個月內。而很多公司無視勞動法,不和員工簽合同,很多員工也沒有維權意識,題主有這種維權的想法是很好的。下面說下具體做法:
首先和公司協商:和公司協商是處理所有勞動爭議的第一步,尤其是在你還想繼續留在公司得時候,先找公司的人力資源部門協商,要求簽訂勞動合同,不知道有沒有給你交社保,沒有交的話這要要求補繳。
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一般的爭議需要先去監察大隊投訴監察大隊處理結果勞動者不滿意才能到下一步,投訴完后監察大隊會和公司方面交涉,并告知你處理結果。
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去當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一般這個部門設在人社局下面,再去仲裁前收集一下能證明你和公司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的材料。不簽勞動合同公司需要支付你最高一年的雙倍工資,包含已發放的部分。勞動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后會先傳達到公司,公司會找你商量,公司如果不協商就得等開庭,一般需要一個月的等待時間。
去法院提起訴訟:最后仲裁仍然解決不了就要去法院上訴了,法院是這些關卡的最后一步,需要的時間比較長,大概是4-6個月。
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哦!
我是一名HR,有職場困惑可以關注我哦!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如何去申請勞動仲裁“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