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工合同與委托加工合同
代工合同與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的書寫:
第一條,加工產品范疇。
第二條,委托加工訂單。
第三條,加工產品質量及責任。
第四條,原輔料及包裝材料供應。
第五條,產品交付與驗收。
第六條,其他。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代加工合同是以你的名義代替他人加工,責任自付,委托加工是受托人以委托人名義加工,與第三人之間責任由委托人承擔。
代加工合同,結合實踐,提供以下意見:
1、代加工產品的數量、規格、質量要做明確要求,這是該合同最重要的內容。
2、其次是對于付款方式、交貨地點、運輸費用的規定。
3、產品的標識問題,代加工產品一般都是標注產品樣式,在產品樣式上要做詳細約定。
4、違約責任的約定。一旦發生訴訟事宜,該項至關重要。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 (購貨方)
乙方: (生產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產
產品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產品特性要求 甲方委托乙方生產的產品含以下特性:
二. 制造方式
2.1甲方在乙方現有 產品系列中選擇確定相關的產品,并委托乙方 產品。若甲方對產品提出改變要求,相應地因生產的產品成本變化,雙方洽商確定為本合同附件,其為本合同的有效延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 甲方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向乙方提供加蓋公章的企業資質(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商標證書復印 件)、商標使用授權書、加工授權書。 2.3乙方必須保證甲方所有授權生產的產品,是乙方自己組織生產、制造。并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的質 量標準;并提供相關資質證照。
三. 產品的名稱、型號、數量、價格描述
3.1合同項下產品的名稱、型號、數量、價格見合同價格附件。 (請相關部門具體制定,建議根據每單總金額設定階梯價格表)
3.2 所有的產品,配置必須按照雙方協定生產;配置標準見附件一。 (請相關部門結合甲方具體要求制定)
四. 定貨和貨款結算方式 訂金訂貨、款到發貨。
4.1 甲方填寫蓋有甲方公章的《訂貨單》傳真給乙方并確認乙方收到訂貨單,3個工 作日內支付所購貨物貨款總額的30%作為訂金,乙方收到甲方的訂單和訂金后,將訂貨單加蓋公章確認后傳真至甲方,得到甲方確認后訂單開始生效。4.2甲方提貨前必須付清全款,乙方商品出庫前由財務部門認定全額貨款已收訖為依據。 4.3甲方訂貨單生效后,乙方為甲方備貨。交貨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如果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取消訂單或不完全執行訂單,按未執行訂單貨款的10%進行處罰。 4.4所有貨款必須電匯或銀行匯票到合同指定賬戶,如乙方合同賬戶發生變更時,以雙方蓋章確認的補充協議為準,甲方不得以現金形式與乙方的業務代表進行貨款結算,如有資金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由甲方自負。
五、關于產品打樣費用及郵寄費用
(請相關部門具體制定)
六、關于訂單取消問題流程和損失約定
(請相關部門具體制定)
七、提貨、驗收、運輸及損毀處理。 7.1、產品交貨地點在甲方指定地點。包裝費、乙方庫區的裝運費由乙方負責,其他運費卸車費由甲方承擔。(可以協商運費及其他費用) 7.2、按照雙方確認的訂貨單的供貨時間:訂單生效日起——內,乙方向甲方供貨,乙方若是不能按時 向甲方供貨,則視為乙方違約,應承擔甲方本次訂貨單全額貨款10%。 7.3、按照雙方的訂貨單的供貨時間,乙方通知甲方提貨,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提貨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 提貨。如果甲方不能按約定時時間提貨則及時書面通知乙方,雙方重新協商新的交貨時間。 7.4、甲方在收到乙方產品時,需立即進行驗收,如遇數量、規格型號、外觀質量有疑問時,應在收貨 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通報,若無通報,乙方對上述事項不予認可。 7.5、如有貨物損毀,甲方須在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并說明損毀原因,同時提供相關照片,并 通知當地的保險公司確認,協助乙方辦理理賠手續。 7.6、如在安裝過程中發現產品有質量問題,甲方應及時書面通報乙方,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進行 維修或更換。
八、 技術教育。 8.1 甲方的施工人員、安裝技術人員每年需要進行一次技術培訓,人員、時間、地點由乙方確定,培 訓分為在甲方實地業務指導和在乙方教育場所進行。 8.2 培訓資料及準備工作由乙方負責。在乙方教育場所受培訓期間,往返交通費由甲方負責,食宿由甲方解決。
九、產品安裝及售后服務管理 9.1 產品實現銷售后,甲方應向用戶詳細提示和說明使用和注意事項 9.2 甲方必須按照乙方的安裝規程和售后服務培訓內容對產品進行安裝和維修,若因甲方技術人員違 反操作規程而產生的一切后果,乙方概不負責。 9.3 保修年限:保修范圍及保修期限按國家標準。 9.4 如果甲方需另外購買輔料,需以定單方式向乙方訂購,乙方將以成本價供應,具體參見附件《一體板輔料價格表》。 9.5 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甲方或產品實際使用人財產或人身安全受到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
十、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雙方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予以解決,超期應付利 息:違約金*超期天數*1% 10.1、雙方承諾嚴格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10.2、對于違反保密義務的情況,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10.3、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的,則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0.4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市場推出該品牌。
十一、特別約定 在合同期內,若甲方出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負責。
十、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雙方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簽約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立即生效。11.2、本合同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9.3、合同的終止: 只要滿足下列條件中的任意一條,本協議終止: 1)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到期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2)雙方都有意終止本合同,經協商并簽訂終止本合同的合法協議。 3)甲、乙雙方若有任何一方出現違法行為,本合同自動終止。 11.4、本合同終止后,若雙方同意繼續保持合作關系,為保護雙方的利益,宜另行簽署新的協議。
十二、其 它 12.1、對于不可預測的因素導致市場價格必須調整時,雙方應共同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調整。 12.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執行。 12.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以上是專業律師對“代工合同與委托加工合同”內容的相關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