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拖欠多久是違法的
如今各行各業的競爭都很大,更或是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響,使得一些小企業出現經營不善,資金鏈緊張,難以按時支付員工工資的情況,尤其是工資,常常一拖就是好幾個月才發一次工資,而更有一些公司面臨破產、負責人跑路……的情況,那么就勞動者關系話題,到底工資拖欠多久是違法的?
什么是拖欠工資?
工資拖欠指的是單位在不屬于法律規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
當然在這個情況不包括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收到影響,如遇特殊情況,用人單位可征得本單位勞動者同意后,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
公司拖欠工資5天算違法?
根據上述所表述即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故此公司拖欠工資5天不算違法。另外如果雇主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本來有能力支付卻遲遲不支付勞動者報酬,在勞動報酬數額較大且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情況下,才構成犯罪。
私人老板欠工資怎么要?
小編建議遇到拖欠工資的這種情況,建議先向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反映被拖欠工資的具體情況,并盡可能多提供一些能夠證實用人單位轉移、隱匿財產或有能力支付工資的線索和材料,積極配合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調查取證。
人力社保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下發有關法律文書責令雇主支付勞動報酬后,若其在指定期限內仍不支付,人力社保部門與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會把案件及材料移送給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討薪找哪個部門最有效?
拖欠工資找哪個部門?想要討薪找哪個部門?其實有三個部門可以幫助勞動者要回工資,具體情況如下:
1、勞動監察大隊
無論公司拖欠工資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員工可以先找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接到投訴后,會向拒發工資的公司責任人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公司限期支付員工工資。
2、勞動仲裁委員會
經投訴后沒解決的,員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
3、人民法院
經勞動仲裁后沒解決的,可以在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去法院提起訴訟。并且,到法院起訴的,也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九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