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員工每月應該工作多少小時
標題里提到的工時應該是工作時間又稱勞動時間。依據《勞動法》關于工作時間的規定,經過整理、歸納主要有以下幾點:1、運用綜合工時制計算,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沒有單雙月之分。每個月的工作時間=8×20.83=167小時(注意是167不是176)。2、特殊原因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不能超過3小時,每月不能超過36小時,至少勞動者每周要有1天休息,如果違反該法律規定,勞動者有權拒絕。3、加班費應以勞動者各項工資的總和作為計發基數。希望能幫到你。
我們國家的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作制。
我們通常理解的工作時間就是標準工時制下的工作時間,分為正常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
正常工作時間——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加班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至于月工時,法律并無明確規定,但是根據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月工作小時應為月工作日20.83天/月×8小時/天=166.64小時/月。
但實際上我們大家更常用的一個數據是“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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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21.75*8=174小時。
那21.75天怎么得來的呢?
365-(52*2)=261天。也就是一年365天減去52周雙休日,剩下261天。
262/12=21.75天。
每天上班8個小時。于是,得出員工每月工作總共174個小時。
注:這個包含國家法定的11天假節日在內。
這個規定只對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職工有法律效應,對私企無效。
160個小時吧!!
法定的,每天工作八小時!
農民工,勞務派遣工都是工作十多個小時的!
沒有節,假,日,福利,待遇的!
對于您提出的月工時問題,我國《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但對每天有明確的規定,具體如下: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每日的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8小時工作制;
但還有另外一種情況—綜合工時制,如果對您提出的問題沒有理解錯的話,綜合工時制應該就是您提出的月工時的規定,雖然《勞動法》沒有明確規定,但我們可以根據以上規定及國家休息日核算月標準綜合工時,下面介紹一下核算方式:
月標準綜合工時=(365-52*2-11)/12*8,以上各個數字代表意義如下:
1、365代表一年的天數;
2、52代表一年的周數,2是代表周六、周日,即每一年有104個休息日;
3、11是代表一年國家法定節假日天數(元旦1天、春節3天、清明1天、勞動節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國慶3天,共計11天);
4、12是代表每年的月數。
5、8是每天的標準工作時間;
通過以上公式,我們可以得出,每一個月的標準綜合工時約為167小時,每個月超過這個工時的,都是要算加班費的,加班費根據《勞動法》四十四條標準核算。
希望以上答案,給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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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每天工作八小時!
勞務工、農民工、工作都在十二小時!
還沒有節、假、日、福利、待遇!
大多數企業操作工都是一天工作12個小時,工會從來沒有管過
我們不是農民工,一年四季都是我們施工的黃金季,一個月下來要工作240小時以上。好在工資還算及時一般不會拖欠超過三個月。
廢紙一張,只能辦到權力在手的人享受。一般工人才每月一百七十五小時?
一個計件,承包什么都結束了,什么勞動法,什么日工資,都他媽的扯蛋。
我們是農民工,勞動法于我們無關,要工資才是我們最難的問題,農民工一天十個小時,一月要干三百小時,不說加班,
都是寫紙上讓你看的,除了勞動法,還有一個叫公司規章制度
勞動法并未對每月的時間做出規定,但對于每周的工作時限做出了約定。規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時,超過這個時間的都是加班,法定節假日也應該休息。1、我國《勞動法》沒有具體規定月工作時間,但是有一些關聯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2、一周五天,一天八小時可以加班,但一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一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排除一些特殊情況。3、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勞動者不能連續長時間加班,且單位要支付足夠的加班工資,這是勞動法明確規定從而保護勞動者利益的。在現實中,雇傭單位往往處于較為有利的地位,使得勞動者難以救濟,此時勞動者應該勇敢拒絕,向工會求助。
法律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是按天和周,沒有按月的,加班時長才有按月計算的,詳細規定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每天8小時,一個月40小時工作,是干部國企事業等單位。我們在物業,如保安大部分每天12小時,提前30分打卡,每周一天休假,沒有五險,60歲后還要工作來維持生計。據說明年開始交五險,保安保潔員工是否也在內?
企業額度是無恥之徒,各種鉆法律漏洞,
如果你想改變生活,就不要按最低勞動時間要求你自己吧!
8*21.75小時
廢話連篇,1??幾個管私企老板,
每月工作21.75天每天工作8小時超過8小時的應該給加班費
我們一天十一個半小時,還他媽的天天加班!
上個月加班150個鐘,不加班拿底薪2300去喝西北風?人口紅利還可以在啃十年
這淡吧?現在農民工那個不是280小時/月
擺設!假大空的體現!
關于這個問題,根據國家現行規定,每天8小時工作制,一周休息兩天,每月工時為167個小時,
俺11月份350小時
打黑也得打到工廠了
勞動法就是勞動罰
我在工廠整天去搞按裝的活現在加工資就用不上我了為什么我?知道十七年了現在把我換崗了我想不明白了
每周5天8小時。按月有時候22天,有時候21天,一般取21.75天
很多按30天算,比如月4500,日工資就是150
別說勞動法了,除了公監法以外,包括私企,國企,民營,個體的沒有安這個執行的。
打工和奮斗是兩個概念
好像專家說值班不算加班,
一周40小時,一天8小時,一個月工作21天左右,一個月工作168小時左右
農民工維權太難了,為了幾千元的工資維權下來所剩無幾。不維權吧更助長了不法分子囂張氣焰。
“勞動者工作時間”希望能幫到大家
首先第一點要確認你所在的單位適不適用于勞動法管理,其次是不是綜合工時制。勞動法并沒有約束每周要上幾天班但是約束了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說實話,沒機會
企業有自主權。
八小時正常勞動時間,超過的按加班算
21。75天
每天工作八小時,每周44小時。共計每月不吵過210個小時,即可。
火車司機每月的實際工作時間一般都在三百個小時左右、工作壓力大、嚴重超勞導致很多人渾身都是病、有些人甚至死在工作崗位上、還有許多人退休沒幾年就死了。
國家什么搞不清,太亂了。
固定工種崗位按工作日8小時算!計件計時等靈活工種沒有規定時間
我想問,有些小型工廠正常上班9小時,多上一小時也不算加班也不給錢,這種情況勞動部門會管嗎?
一個月一般是21-22天,每天8小時。
每周不超過40小時,每月不超160小時
做的工資都沒辦法拿到何談一天工作八小時
我們這里員工上班十二個時間,三班制,每個月沒有一天休息,真的活的好累,好苦,
為240小時有的場子吭人。每小時7.5元。昌邑圍子紙箱場就是這樣。
勞動法,在地方,就是屁!
不知盟主問的是央企員工還是國企員工還是民企員工私企員工?這里面差距還是有的,工資福利養老醫療都不在一個起跑線上…難說
平均每個月21.75天,每天八小時,乘一下就出來了。
至對勞動者有很大的邦助,請問用人單位不于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為法嗎!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在我們這里是白紙一張
沒聽說有勞動法,我只知道公司的法。你們呢?大部分公司的法就是,服從服從再服從。原則就是能干就干,干不了滾蛋。國企也是一樣了口號……
為什么同一個企業,科室人員以月來發工資,而且是雙休,而車間工人是計件,周一至周五都要加班一時間,加班一小時發多五元錢作加班費,且周六還要上班,算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