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可以補辦結婚證嗎
異地可以補辦結婚證嗎
可以
結婚證是可以在外地辦理的,但這里所說的外地必須滿足的條件是男女雙方一方中的戶口所在地,也就是說辦理結婚證的時候必須是在其中一個人的戶口所在地。
結婚證是證明結婚的證明文件,可能因為不像身份證使用的頻率那么高,所以就放在一個地方,可能找不到了也可能不小心弄丟了,等到要使用結婚證的時候找不到,就打算去補辦結婚證。但自己目前工作的地方并不是當初辦理結婚證的城市,那么結婚證可以異地補辦嗎?
一、異地能補辦結婚證嗎,需要怎樣辦理
在異地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異地辦理結婚證的程序的規定:
1、要求異地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異地結婚登記或異地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異地辦理結婚證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異地辦理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二、補辦《結婚證》不需要夫妻共同去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補辦《結婚證》不同與結婚登記,結婚登記需要雙方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手續,目的是要查明、核實是否自愿等相關情況,而補辦《結婚證》是婚姻關系已經存在,民政部門只要核對婚姻檔案底冊就可以查明情況,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戶口簿、身份證就可以補領了。
相關的當事人應積極的提供這類相關的證明,證明自身符合我國的結婚條件。確保自身辦理時,沒有違規我國的法律規定。我國的民政部門對這類資料進行相關的審查,對于符合相關條件的當事人,發放這類相關的結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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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丟了,如果想離婚,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雙方都同意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分割都達成了一致,并寫好了離婚協議書,這時發現結婚證丟了,雙方可以一起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后再進行離婚登記手續。
雙方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后,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任何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雙方的矛盾較大,協商不了,這時雙方到民政局補辦結婚證的可能性較小,只能到人民法院訴訟離婚,如果結婚證丟失或一方將結婚證藏匿,您想離婚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開具《婚姻關系證明書》,沒有結婚證又沒有婚姻登記機關的《婚姻關系證明書》,法院是不會受理離婚訴訟的。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當然不可以。那個地方根本沒你們的資料怎么給你補?只能回戶籍所屬地補,其余地方根本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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