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合同沒到期可以撤資嗎
合伙人因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有收益,共擔風險而成立在一起的,除了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退伙之外,其他任何形式退伙或撤資的,都屬于違約行為,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合伙人的退伙
1、協議退伙
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2、通知退伙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當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1)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4)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投資的是什么公司種類,按照公司種類判定對方有沒有權利撤資,但由于你當時都是口頭承諾,所以協商為好。協商不成的,以合同糾紛為由,起訴。
遇到以下幾種情況,投資人可以合理又合法的主張撤資!
1、創業者違法投資協議
2、創業者沒有合規經營
3、創業者的決策給企業發展帶來很大的危機
4、創業者出軌或面臨離婚
然后接下來具體說一下,這四個合情合理的地方:
1、創業者違法投資協議 創業者以項目的名義獲得了投資,然而并沒有遵守投資協議的規定,拿著投資人的沒有用在項目上,而是肆意揮霍或挪為他用,這種情況下投資人有權撤資。
2、創業則沒有合規經營 創業者經過接收了投資人的投資后,公司沒有按著原定的方向發展,經營中出現一些偏差,經常錯觸犯黃線的事情,投資人拿出證據后,可以申請撤資。
3、創業者的決策給企業發展帶來危機 創業者與其他公司簽訂了對賭協議,對于公司來說風險極大,某種情況下投資人有權要求公司退還部分投資款并保留相應的股份。或創業者在經營中的某一個發展策略存在高風險,可能影響到企業的生存,投資者也是有權要求公司退還部分投資款的。
4、創業者出軌或面臨離婚 創業者因出軌,背叛家庭等原因面臨離婚,是過錯方。公司的財產有可能會面臨財產分割,對于公司的發展不利,同時因出軌行為導致的離婚,不僅會對創業者的名聲有影響,也會對創業公司有連帶影響,若經營的產品與家庭幸福生活有關,本就以創業者和諧家庭為品牌宣傳若出現丑聞對整個公司都是有影響的,出于投資的長遠發展來看,投資人有權主張撤資。
以上四種可以撤資的情況,想要實現,需要在簽訂的投資協議里就注明一些條款,方可減少投資人的損失。投資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盈利,如果投入的項目有好的發展,誰也不想去撤資,有時候的撤資也是無奈而為。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
第五十一條,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五十二條,退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五十三條,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合伙人退出合伙,喪失合伙人地位的行為稱為退伙。合伙人人伙自愿,退伙亦應自由。合伙人可聲明退伙,若合同未定有存續期間的,合伙人聲明退伙應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不得在有損合伙事務的時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