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保證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保證
根據中國票據法,保證人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時,已承兌匯票中的被保證人推定為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的匯票,出票人為被保證人。票據法第四十六條保證人必須在匯票或者粘單上記載下列事項:(一)表明“保證”的字樣;(二)保證人名稱和住所;(三)被保證人的名稱;(四)保證日期;(五)保證人簽章。第四十七條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前條第(三)項的,已承兌的匯票,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的匯票,出票人為被保證人。因此,如果沒有記載誰是被保證人的。那么就根據匯票是不是已經承兌來確定被保證人。已經承兌的,被保證人就是銀行,沒有承兌的,被保證人就是甲單位。
是的,沒有關系,因為當初出票的時候就是銀行承諾到期無條件承兌。 銀行承擔了票據款項的支付,由于票據的無因性,票據背書連續的話,只要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你就有票據的行使權,銀行就應該給你承兌。
向開戶銀行提供需要開通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功能所需要的資料后,由開戶銀行審核開通該功能。客戶申請通過企業網上銀行辦理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應先向其開戶行申請注冊成為網上銀行證書客戶。開通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請提供以下資料: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及復印件、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授權書、公章、預留印鑒及法人章、開戶網點需要的其他資料。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流程:1、付款企業通過網上銀行發起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簽發申請;3、審批通過的,銀行為承兌申請人開票;4、付款企業向票據收款方提示收票;5、收款方收票后,支付交易完成。收款方可根據需要進行轉讓背書、貼現、質押、保證或持有到期后提示付款。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的繼承和發展,不同之處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以數據電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紙質實物票據,以電子簽名取代實體簽章,以網絡傳輸取代人工傳遞,以計算機錄入代替手工書寫,實現了出票、流轉、兌付等票據業務過程的完全電子化。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后,不管出票人賬戶是否有錢,都不影響匯票的到期付款到賬,因為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都是由銀行來見票付款的。
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的兌現可以找銀行或提供商票融資公司買斷,一般區別在于,銀行貼現流程較多,時間較長,而提供商票融資的企業買斷商票是核下貿易資料,背書打款,手續簡單、效率高。 電子商業承兌匯票 指出票人依托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以數據電文形式制作的,由銀行承兌后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電子商業承兌匯票的產品特點:
1、與紙質匯票相比,電子商業匯票能保證唯一性、完整性、安全性,規避假票和克隆票風險;
2、經銀行承兌的電子商業匯票較之商業承兌匯票具有更為可靠的銀行信用保證,流通范圍廣,變現能力強,既減少了企業的資金占用,又節省了資金使用成本;
3、對于賣方來說,對現有或新的客戶提供遠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銷售額,提高市場競爭力。對于買方來說,利用遠期付款,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貨物,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營運資金的占用與需求,有利于擴大生產規模。
電子承兌匯票和紙質承兌匯票有以下區別: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的繼承和發展,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以數據電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紙質實物票據。
2、電子承兌匯票以電子簽名取代實體簽章,以網絡傳輸取代人工傳遞,以計算機錄入代替手工書寫,實現了出票、流轉、兌付等票據業務過程的完全電子化。
3、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采用電子簽名和可靠的安全認證機制,能夠保證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了票據被克隆、變造、偽造以及丟失、損毀等各種風險。
4、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保證、承兌、交付、背書、質押、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等一切票據行為均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上進行,可大大提升票據流轉效率,降低人力及財務成本,有效提升金融和商務效率。
5、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在流傳、集約化管理等方面與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相比具有較大優勢,也將是未來商業銀行業務爭奪的一種重點。 : 電子承兌匯票- 承兌匯票-
所謂電子商業匯票(electroniccommercialdraft)則是由出票人以數據電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與紙質商業匯票相比具有以數據電文形式簽發、流轉,并以電子簽名取代實體簽章的突出特點,其對于杜絕偽造、變造票據案件,降低企業結算成本、提升結算效率、控制融資風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電子商業匯票具有安全性大大提升,期限延長,傳遞及保管成本大大降低,票據的支付結算效率大大提高,同時,資金融通的操作成本也將大幅降低等優勢。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的繼承和發展,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所體現的票據權利義務關系與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沒有區別,不同之處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以數據電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紙質實物票據,以電子簽名取代實體簽章,以網絡傳輸取代人工傳遞,以計算機錄入代替手工書寫,實現了出票、流轉、兌付等票據業務過程的完全電子化。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采用電子簽名和可靠的安全認證機制,能夠保證其唯一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了票據被克隆、變造、偽造以及丟失、損毀等各種風險;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保證、承兌、交付、背書、質押、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等一切票據行為均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上進行,可大大提升票據流轉效率,降低人力及財務成本,有效提升金融和商務效率。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最長票期從6個月延長至1年,最大票額從1億元放大至10億元,流動性好、短期融資能力強,非常有助于集團系統企業降低財務費用。
銀行電子承兌匯票的辦理手續:
1、申請辦理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客戶在承兌行開立結算賬戶;
2、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行與用戶雙方簽訂《電子商業匯票業務服務協議》;
3、客戶填寫《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申請表》,申請開辦電子票據業務;
4、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行為客戶開通業務功能,并制作數字證書;
5、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承兌行與用戶雙方根據業務種類簽定相應協議;
6、客戶具體辦理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就是企業可以通過網銀承兌匯票,電子商業承兌匯票。 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信用保證付款。這個功能是單獨開通的,開通后就可以接收電子承兌了。電子承兌的流轉是建立在企業網銀上的,所以首先得開通企業網銀,然后企業網銀中有單獨的功能叫電子票據,到承兌行進行承兌即可。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與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的區別;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的繼承和發展,所體現的票據權利義務關系與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沒有本質區別。
2、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以數據電文形式簽發、流轉、兌付、方便快捷,客戶以網上銀行作為實現渠道,降低企業結算成本、提升結算效率。
3、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以電子簽名取代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的實體簽章,所以無假票、克隆票、瑕疵票、遺失等風險。
4、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期限,最長為一年,而紙質銀行承兌匯票付款期限最長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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