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什么意思通俗的說
司法是什么意思通俗的說
司法,也叫法的適用,是國家司法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序,將法運用于具體案件的專門活動。這種專門活動是以國家名義實現其司法權的活動,屬于國家的基本職能之一,在國家全部活動中占有極其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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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特點
(1)司法是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依法將法律適用于具體案件的專門活動。在我國,司法機關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2)司法活動具有國家權威性和國家強制性。
(3)司法活動要依法進行。司法機關及其公職人員從事司法活動必須要在法定權限內,在司法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程序法的有關規定,保證司法權正確、合法、及時地行使。
(4)司法權效力具有終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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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的原則
(1)司法公正,包括實體法的公正和程序法的公正。這是司法活動的性質和法的精神內在的要求。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中包括:第一,法律對全體公民平等。第二,公民依照法律享有平等的權利承擔平等的義務。第三,任何公民的合法權益都受法律保護,任何公民的違法行為都要受法律的追究。
(3)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即是以客觀事實為依據,排除主觀想象、分析和判斷。以法律為準繩是指要以法律的標準和尺度審理案件,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事。
(4)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其中包括:第一,國家的審判權和檢察權分別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依法統一行使。第二,司法機關依照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第三,司法機關在司法中必須依照法律規定正確適用法律。
一、司法鑒定是什么意思
司法鑒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鑒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鑒別和判斷并提供鑒定意見的活動。
司法鑒定是一種偵查手段,是刑事訴訟程序的組成部分。應當按照《刑事訴訟法》執行。
鑒定人不是偵查人員、檢查人員和審判人員,而是具有專門知識和專業技術水平的人。
鑒定人必須是司法鑒定機構的從業人員。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由司法局管理。
二、司法鑒定包括哪些內容
1. 法醫鑒定。如死因鑒定、傷害程度鑒定,DNA鑒定。
2. 司法精神病鑒定。如有無行為能力,精神病是犯罪前就有,還是犯罪后得的。
3. 刑事技術鑒定。包括足跡鑒定、指紋鑒定、毛發鑒定、彈痕鑒定、印章鑒定、筆跡鑒定。會計賬冊鑒定、化學鑒定、毒品鑒定、毒物鑒定等。
4. 其他技術鑒定。如生產責任事故的原因和后果的鑒定,火災起因和后果鑒定等。
三、如何選擇司法鑒定機構
自行鑒定沒有爭議的情況下,可以作為醫療糾紛處理的依據,行政鑒定是行政機關處理醫療糾紛的依據,如果沒有爭議,經法院審查合法,也可以作為訴訟案件定案依據。司法鑒定除具有一般鑒定的屬性外還具有司法權威性,在對鑒定結論存在爭議的情況下,司法鑒定作為司法活動往往行使最終決定權,司法鑒定通常還作為法官認證的工具,實踐中通常以司法鑒定結論作為裁判的依據。
醫療技術鑒定機構也分為民間鑒定機構、行政鑒定機構、司法鑒定機構。民間鑒定機構主要由醫學、法律院校設立,也有一些獨立的社會鑒定機構。行政鑒定機構主要是指醫學會,是《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這一行政法規指定的行政鑒定機構。司法鑒定機構主要是法院依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司法鑒定的機構。這種劃分是以目前從事何種鑒定為主業為標準,民間檢定機構及行政鑒定機構也可受法院委托從 事司法鑒定。也有些司法鑒定機構辦理非訴訟鑒定案件。
各種鑒定機構各有利弊。民間鑒定機構作為純市場主體,其優點是服務意識較強,委托人或許能有一點“上帝”感,其缺點在于片面性,結論不易被采信。醫學會的優勢在于醫療技術力量雄厚,其劣勢在于同行情結與法律欠缺,其缺點在行政處理時還能被掩蓋,但受法院 委托從事司法鑒定時總難免暴露出來。醫學會鑒定多數時候顯得同行相護,個別情況同行相侵;鑒定人不署名、不出庭使鑒定結論作為證據具有致命的程序缺陷;鑒 定結論總是注重是否醫療事故,對案件來說往往答非所問。司法鑒定的優勢在于中立性強,與案件處理的協調性強,缺點在于醫療技術力量不充分,常常需要聘請專家,費用較大,否則可能因技術不全面而影響鑒定的科學性。
醫療糾紛發生后,選擇醫療技術鑒定機構需要高度重視,與案件的處理的最終結果息息相關。鑒定機構的中立性與專業水平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但中立性更應優先考慮。
司法鑒定屬于訴訟活動中的一種鑒定行為,很多時候需要依據專業的鑒定意見或結果,才能更好的審理案件。而在選擇司法鑒定機構的時候,也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當事人肯定是要選擇有鑒定資質同時又對自身有利的機構進行鑒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日常生活中,對于“公檢法”分別代表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大家是比較熟悉的,也是沒有什么疑問的,但是對于這最后一個“司”到底代表什么,不僅社會大眾說不清,甚至很多從事相關工作的人也很難能夠準確而清楚地說明白。
作為一名在司法局掛職的監獄民警,我覺得自己有義務把這個問題說清楚。
根據我的學習和研究,通過對各種說法的比對,排除過去雖然存在過,但已經被大家所摒棄的觀點之外,目前在社會大眾中影響最為深遠的一種觀點就是把“司”認定為司法機關。
那么公檢法司中的司,到底指的是不是司法機關呢,我想等把司法機關這一概念弄清楚了,答案也就明了了。
什么是司法機關?
司法機關是行使司法權的國家機關,是國家機構的基本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關國家職權的司法組織。司法機關主要是具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能的機關,包括法院、檢察院及有關功能部門。
在我國,司法機關主要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兩大類。另外,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偵查部門、軍隊保衛部門等其他負有刑事偵查權的機關在進行刑事訴訟時也被認為是司法機關的一部分,而在行使行政職能時則不屬于司法機關。
從這個概念上可以看出,既然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司法機關,那么公檢法司中的司,就不可能再指的是司法機關,否則就重復了。
那么,既然司指的不是司法機關,那么又是指的什么呢?
不妨我們再來看一個概念
什么是政法機關?
政法機關是中國的專政機關,其主要包括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含監獄戒毒)、國家安全部門、反邪教部門這6個部門,其重要職責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國家長治久安。
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和公檢法一同歸屬于政法機關的司指的是司法行政機關。
什么是司法行政機關?
司法行政機關是政府對司法工作進行行政管理的專門機關,是司法與行政集于一身的機關。國家司法行政機關就是國務院下屬的司法部;地方各級政府的司法行政機關就是司法廳(司法局)。
司法行政部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之一,屬于行政機關,如司法部、司法廳、司法局等,主要職責是管理監獄、戒毒所、社區矯正機構和律師、公證、人民調解和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
綜上所述,“公檢法司”具體而準確的表述應該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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