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養老金的區別
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養老金的區別
1、基數不同。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應不低于檔案工資和離退休費兩項之和。 企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按實發工資或社會平均工資。
2、發放方式不同。 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實行社會化發放。 企業的養老金由社保局統籌辦理,養老金也由社保局發放。
3、養老金計算不同。 事業單位基本養老金計發比例為0.4%,退休金與退休年齡有關,企業職工基礎養老金月標準。 企業的養老金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4、繳費不同。 企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一般不超過單位工資總額的20%。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 來源:-養老保險 來源:-個人養老保險
我個人認為,一般情況下,事業單位退休的人的退休金是高于企業退休的人的退休金的。
關于退休金問題,我要提一個建議,我的建議就是,改革退休金制度。比如,降低機關退休人員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工資。現在有的機關退休人員一個月的退休金有1萬多元,而有的企業退休人員一個月的退休金只有2000多元,這樣的差距太大了。所以,我建議今后機關人員每個月的退休工資不能超過5000元。你在職的時候,每個月的工資1萬多元無可厚非。因為你在工作。但是,你退休后,不工作了,就不應該每個月拿1萬多元的退休金。
至于事業單位人員的退休金制度改革,可以參考機關人員退休金制度改革。每個月的退休工資不能超過5000元。退休工資也可以說是養老金,是給你養老的,不是給你的工資。
有人曾經對我說,那些一個月退休金1萬多元的機關退休人員,一個月根本花不完1萬多元,他們拿錢養兒子,養孫子。再看看有的企業退休人員,每個月的退休金只能維持生活和看病。
當然,我的建議只是我個人的觀點,僅供參考,如有不當之處,懇請批評指正。
實際上沒有區別。比如繳納比例都是一樣的,唯一的區別是企業不按國家規定的按照實際工資繳納保險,而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繳納。打個比方,比如企業與事業單位工資都是5000,那么事業單位就按照5000為基數繳納,而企業按1800為基數繳納。這都是企業為了省錢。其實國家制定的養老保險很公平,只不過企業不按國家規定繳納,才造成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金的差距。
眾所周知,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之間,的確存在著懸殊的倍差關系問題,這是一個不爭的客觀事實,也是現在普遍的社會共識。
這個客觀差距由來已久,這是導致養老并軌改革姍姍來遲的根本原因。應該說,由于養老待遇上長期的雙軌制運作影響,這才是導致過往養老待遇差距所以越拉越大,至今仍難于扭轉既定趨勢的根本原因之一。
至于少數中小民營企業單位,為節約人工成本,人為壓低或打折員工的繳費基數,企業部分退休人員繳費年限相對偏低,這些情況都客觀存在。但是,此類人員有多少已經退休,已退休的占比究竟又有多少呢?
很顯然,在全國1.18億退休大軍中,企退人員有8900萬之多,而在企退大軍中的絕大部分人員,又屬于廣大的國企退休人員,他們的退休時間又大多發生在并軌改革之前。所以,拿中小微企業極少數己退休人員說事,似有托詞之嫌,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與可比性,應該是顯而易見的。
因此,國企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退休人員,作為孿生兄弟,相伴相生,在政策執行上也都中規中矩,他們之間才是最具代表性與可比性的。由于雙軌制政策環境的客觀存在,加上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之間,工資收入來源渠道和決定機制上的差異性原因,這兩大關健因素,才是導致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差距所以客觀存在的,最主要根本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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