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錢必須全部歸還嗎
相信大家小時候或多或少都有過撿錢的經歷,看到一張兩張的紙鈔靜靜地躺在地上,四周無人當然可以優雅撿起,有人時則可以趁別人不注意快速撿起。
若是有同行的小伙伴,則只能見者有份,或者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
小時候并沒有思考過這個錢要不要歸還,畢竟金額少,丟錢之人也不知所蹤。
那撿錢必須全部歸還嗎?讓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原告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判令被告返還原告3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2月7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事實與理由:2018年2月1日12時許,原告在中原路金堤路交叉口工商銀行提取了100000元,沿中原路行至京開大道時,該100000元現金不慎丟失。原告便到中原分局治安管理大隊報案,值班民警隨即到監控中心調取錄像,發現撿錢人為被告朱某。
被告朱某對撿錢一事如實坦承,2018年2月7日在治安管理大隊通過網上銀行向王某轉賬40000元,支付現金30000元,下余30000元承諾3、4天歸還。到期后,經原告多次聯系,被告均拖延不還,依據法律規定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決。被告朱某未到庭未作答辯。
原告提供以下證據支持其訴求:1、2018年2月7日中原分局治安管理大隊情況說明一份;2、原告在2018年2月1日12點9分在工行濮京支行取款100000元取款憑證一份。證明原告在2018年2月1日12點9分取款后,在當日的12點17分17時丟失在京開大道,隨即被朱某撿走。朱某在2018年2月7日已經返還原告70000元,下欠30000元未付。
經審理查明:2018年2月1日12點9分26秒,原告王某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陽濮京支行取款100000元。沿中原路行至京開大道時,將100000元現金不慎丟失。經中原分局治安管理大隊民警查詢,發現撿錢人為朱某。2018年2月3日民警與朱某取得聯系,朱某對撿錢一事如實坦承。2月7日,朱某在治安管理大隊通過網上銀行向王某轉40000元,支付現金30000元,剩余30000元,朱某表示擇日歸還。原告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朱某返還剩余30000元并承擔利息。本院認為:朱某撿到王某丟失的現金100000元,已經返還70000元,剩余30000元未返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本院依法予以確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依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北景钢兄炷硾]有法律依據占有剩余的30000元卻未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王某有權請求其返還。王某主張的利息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依法不予支持。被告朱某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放棄其訴訟權利,應承擔對其相應的不利的法律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及其他有關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朱某返還原告王某30000元,限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履行完畢;
二、駁回原告王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所以,在法律上,撿到的錢屬于不當得利,是違法的,丟錢之人有權要求返還,撿錢的當然有義務返還。
數額沒有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屬于民事糾紛,數額較大的,構成刑事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有關侵占罪的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按照前款的規定進行處罰。
關于“撿錢必須全部歸還嗎”律師已經為大家講完了,為了向每一位用戶提供專業、快捷的法律服務,律師在線服務平臺全面升級!!!不斷擴充強大的律師團隊,堅實可靠的律師援助力量,現在我們限時提供關于離婚糾紛相關的免費咨詢服務,專業解決債務律師第一時間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