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能不能提前更換
身份證能不能提前更換
不可以提前一年,可以居民可提前3個月辦理二代居民身份證換發。為使身份證使用更加安全,目前辦理、換領新證時,需要采集指紋信息。“身份證換證和領證都需要本人到場。”換領身份證要本人帶著戶口本和舊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換領二代證收取工本費20元,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舊證。根據身份證法五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延長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在換領期間需要使用身份證的市民,可以同時辦理臨時身份證。拓展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內容,二代身份證按照年齡范圍劃分,使用期限有所不同:16周歲至25周歲的居民身份證有效期為10年;26周歲至45周歲的為20年;46周歲以上則為長期。未滿16周歲而自愿申領的身份證有效期為5年。據此,2005年換發二代身份證時,拿到有效期10年身份證的居民是1980年到1989年出生的“80后”,也就是2015年26到35周歲的居民。
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規定公民可以于身份證到期前3個月申請換領,若提前時間超過規定的時間只能按丟失、損壞等原因補領。 換證前提: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其中若因有效期到換證只需交20元,而因丟失、損壞等原因換證需要交40元)。 換證提前的時間:辦理二代身份證時,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可以提前3個月辦理。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提前一、兩個月。
身份證還有一年到期,能提前一年換證。 我國的《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根據法律規定,換領新證時,公安機關有最長90天的時間進行更換,所以說,為了保險起見,在身份證到期之前的3個月前,就要及時換領新證,因為如果不能及時更換新證,就會導致新證沒有下來,而舊證已經過期。至于說,提前一年換領新證,當然可以。
身份證可以提前3個月換新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二章第十二條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所以你可以提前三個月到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即到當地公安機關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及登記指紋信息,然后等待發證即可。 如果在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公民應當在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的3個月前申報換領新證,戶口登記機關應當在舊證有效期滿前將新證發給本人。公民可以于身份證到期前3個月申請換領,若提前時間超過規定的時間只能按丟失、損壞等原因補領。在過期前三個月內正常換領二代證,需要繳納工本費。如果在三個月以外,也就是想要提前換領,那么警方將按照“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處理,市民需繳納工本費 。擴展資料:換領程序:(一)公民符合上述條件,可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提出換領居民身份證申請。(二)辦理換領手續,應當交驗居民戶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舊證。(三)繳納證件工本費。(四)憑《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指定的派出所領取證件。代領證件的須出具申辦人《代領證件委托書》,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并在申辦人的《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上簽名確認,填寫本人公民身份號碼。
1,提前換可以。
2,換要帶戶口本和身份證。
3,因為舊證未到期,所以換證期間舊的不收,但是拿新證的時候需要收回。所以能坐高鐵。
4,可以讓父母幫拿,辦的時候和民警說一下讓家里人拿(一般默認是自己拿的)。代領人寫你父母名字。會給你一張回執條,回執條給你父母。拿的時候要代領人帶他自己的身份證來,還有你的舊身份證。
以上是律師為大家講解的關于”身份證能不能提前更換“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