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工資怎樣計算
勞動者在實習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用人單位同崗位的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且不可以低于本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更多關于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工資怎樣計算相關知識,接下來小編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工資怎樣計算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實習期最長可以規定多久?
試用期是指勞動合同期限范圍內,用人單位通過勞動者的表現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也對用人單位的薪資、工作條件等內容是否符合自己要求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樣看來試用期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時間。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 ,試用期不是一定要約定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不約定試用期而直接簽訂不含試用期的勞動合同。但若是勞動合同中只含有試用期,該約定不成立,該勞動合同將被認定為沒有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期限也不是無限的,具體來說,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個月到一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一年到三年的,試用期不能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三、實習期相關法律問題咨詢
來公司3個多月啦,好不容易過啦試用期要轉正拉,原本以為轉正后工資會有所改善,可到簽合同時才發現,工資一分沒漲。這樣是合法的嘛?
答:1、試用期的工資是有明確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轉正后工資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這事法律管不了。但是有有關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3、所以,只要你的勞動合同簽訂的工資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那么這個關于工資的條款就是合理的。想要在轉正后工資有所改善,可以跟用人單位協商。
小編溫馨提示:試用期最長不可以超過六個月。以上內容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關于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工資怎樣計算的相關知識,希望在工作和學習中能夠幫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感到疑惑,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