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本復印件能離婚嗎
辦理離婚手續,需要當事人雙方憑各自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兩位達成的離婚協議,各自單獨證件照片幾張,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 只有戶口本復印件,不能辦理離婚手續。 可以由當事人持有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開具個人戶籍證明,加注用于辦理離婚手續,加蓋派出所戶籍管理公章,一樣作為當事人戶口本使用。 《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 二、關于戶口簿問題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
因為我國的婚姻法規定了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所以,沒有戶口本是否可以離婚還要分情況來說。如果是協議離婚,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時,那么沒有戶口本是辦不了的,因為協議離婚必須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和離婚協議書。這時候可以通過兩種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一是申請補辦戶口本;二是到戶籍部門開具戶籍證明。如果是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那么沒有戶口本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一般來說您只要帶上離婚起訴書、結婚證、身份證、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就可以起訴離婚了。所以說,沒有戶口本還是可以離婚的。只要通過申請補辦戶口本或者是開具戶籍證明,亦或者是訴訟離婚,都是可以離婚的。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只是需要查驗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而收取復印件,目前從技術上講,民政部門是可以網絡系統查驗戶口本真實性的,那么戶口本復印件能離婚嗎?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戶口本復印件能離婚嗎
在我國,離婚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如果是協議離婚,需要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根據我國《婚姻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需要出具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及起草好的離婚協議書,這里的證件都需要原件,民政局人員審核材料無誤,將結婚證收回,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證。
如果是訴訟離婚,需要準備結婚證、身份證、未成年子女的醫學出生證明、民事起訴狀等材料,一般情況下用不到原告的戶口簿。只有在未成年子女的醫學出生證明丟失等特殊情況下才需要用到戶口簿原件向法院證明未成年子女的情況,而且前提是原告及子女在一個戶口本上。也就是說即便訴訟離婚中需要用到戶口簿,也是需要原件的。由此可見,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如果需要戶口本,需要的也是戶口本的原件。
二、辦理離婚沒有戶口本原件只有復印件可以嗎
不能的,根據《民政部關于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規定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薄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關于戶口本復印件能離婚嗎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如果需要戶口本,需要的也是戶口本的原件。民政局人員審核材料無誤,將結婚證收回,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證。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