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后一方不配合過戶怎么辦
協議離婚后,另一方不配合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怎么辦?協議離婚是夫妻雙方協商而形成的決議,王鑫和李萍結婚后共同出資,購買一套100平方的商品房,辦理了房產證,并且房產證鑒有夫妻兩人的名子,這足以證明房產應屬于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他們兩人均擁有所有權。
王鑫和李萍他們提出協議離婚,并且提出房產歸王鑫所有,李萍應配合王鑫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這時,李萍有反悔的可能,覺得離婚是她一時的沖動,本人有想復婚的意愿,而拒絕配合王鑫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我分析李萍反悔有兩種可能,1,真正不想離婚,由于個人的一時沖動,做出協議離婚的決定,2,李萍可能認為房產屬于他們的共同財產,不應歸王鑫所有,因此,對自已的協議離婚有反悔意向。
對于這個問題,夫妻雙方也可考慮有無破鏡重圓的意愿,真情相愛的夫妻不愿分離,也可取締離婚協議,重新過上夫妻生活。
假設,他們雙方的感情相互都受到傷害,不可能重新組成家庭,那么,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可通過仲裁的方式討回各自的公道。
這種情況,首先是要看你們是屬于”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
如果是協議離婚,那么操作上相會會有點復雜:
因為離婚協議書和離婚證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
因此,如果對方不配合過戶,你需要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后財產糾紛之訴,要求對方按離婚協議履行相應的義務,獲得法院生效判決。
如果法院判決后對方仍不履行的,您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之后憑判決書或調解書、協執函去房產交易大廳辦理過戶手續。
如果訴訟離婚,那就好說:
如果對方不配合過戶,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憑法院生效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協執函,即可直接去房產交易大廳辦理過戶手續。
協議離婚后,另一方不配合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怎么辦?
謝謝邀請!關公面前使大刀!
一女方現在認為當時一時沖動而離了婚,現在有后悔了,要復婚,只是沒有明說,勸解男方是不是能不能復婚,重新進行調介,成,美事一樁。
二如不成只有求助法律,法院了。
你大可以單方持人民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經當地民政局蓋章的《離婚協議書》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另要備齊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等相關資料,離婚析產是免征契稅的,只涉及繕證費、登記費、印花稅等幾項。
關于這個問題,根據離婚協議進行辦理,另一方不與配合的,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根據離婚協議進行判決,要是對方還是不與配合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要是協議離婚時沒有進行房產分割的,可請求人民法院進行重新分割。
去法院起訴她,如果她不服法院判決,可以要求她拿出有力的證據反駁你,如果做不到,那就按法院的判決執行,不執行,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在我國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
通過訴訟離婚的,對方不協助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向房管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你帶著通知書和房產證等材料可以直接辦理過戶了。
通過協議離婚的,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房子貴你,但對方不協助,你需要先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對方仍不履行的,再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另外,建議在離婚協議書中約定不履行協助過戶手續的,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違約金,一來給對方壓力,二來對方不履行的話,你也可在訴訟請求中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
男女雙方的離婚方式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
本案中未提到夫妻是如何離婚的,那就分別說明一下。
夫妻雙方簽訂離婚協議后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就可以辦理離婚了。離婚手續辦完后離婚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了。如果一方不履行,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繼續履行協議,由另一方配合過戶。
如果夫妻雙方通過訴訟離婚的,那法院會出具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判決書過了上訴期和履行期就生效了,調解書自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如果一方不按照判決書或調解書的內容履行應盡的義務,另一方可以在兩年內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后會直接出具協助執行書,辦理過戶手續,不用另一方到場,以法院強制代替了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實現司法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