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可以自動解除婚姻
什么情況下可以自動解除婚姻
按照法律規定,只有在婚姻一方當事人自然死亡或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滿四年經過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宣告其死亡的,產生婚姻自動解除的法律后果。除此之外,離婚必須經過雙方協商后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或者經過訴訟由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按《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款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也要通過提出離婚訴訟,由法院判決準予離婚。
自動離婚,是一個錯誤的解讀。
婚姻法是有規定:在調解無效的前提下,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法院應準予離婚。
很多人因為這條規定就產生了誤解,認為:分居兩年后,婚姻關系是不是就自動解除了?
實際上,分居兩年在我國只是判斷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種方式,只要不經過法定的離婚手續,雙方的婚姻關系還繼續存續,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自動離婚一說。
離婚,要么是夫妻分居之后又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協議離婚。
若是無法達成協議的,只能通過訴訟方式離婚,那么分居離婚就得滿足以下條件:
1、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愿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
比如,夫妻分別在兩地工作,因相隔遙遠而沒有同居條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無法同居的。
這種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情形。
還有的情況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種原因自愿實行分居。這種情況,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準予離婚的條件。
作為應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
2、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
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
其次,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后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3、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對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簡單的理解為分開居住。
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條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別居住。
但是,這種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他們可以利用種種辦法,來滿足夫妻之間的相互需要。
所以,作為法定應準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并持續長達兩年。
4、“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
我國婚姻法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定為法定的可以準予離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實踐中要想憑借這條規定而達到離婚之目的,卻著實不易。
因為,訴訟的靈魂是證據,法庭認定必須要靠證據的支持。
能證明夫妻分居的常見證據
①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②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③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注欄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于夫妻分居時間;
④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⑤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采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對于離婚案件,法院判決離婚的根本標準是“感情確已破裂”,但是由于這只是一個原則性的規定,法律上列舉了屬于“感情確已破裂”的幾種具體情形,但是實踐中,不少人錯誤認為“分居滿兩年”就會自動解除婚姻關系,這是對婚姻法錯誤理解所導致的。
法院不會單純以“分居滿兩年”作為判決離婚的依據,它會綜合考慮各個方面,包括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性。
同時,現實生活中,若一方想以該條為由與對方解除婚姻關系,在證據收集上要注意技巧,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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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沒有自動解除婚姻關系的規定,雙方協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協商不成的要求離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 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婚姻不能自動解除的,只有通過法定的程序才能解除,或者辦理離婚登記,或者去法院離婚。樓上所說的分居兩年以上只能視為感情破裂,法院可以以此來判決離婚,但不能自動解除!若有一方死亡或失蹤也需辦理相關證明手續才能解除婚姻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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