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和退休有關系嗎
解除勞動合同和退休有關系嗎
到退休年齡就不存在勞動關系了嗎?
是的達到退休年齡,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如果繼續工作就是返聘了。
只要到退休年齡,單位就會給辦退休,沒有過了退休年齡過在職的,除非有過人的技術和能力,單位舍不得你退休,自己還想留下,若是到退休年齡,單位會主動給辦理退休,根本就不會出現過了退休年齡還在職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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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和養老金沒有沖突啊如果一直在職到退休,那么按工齡領取退休金.如果中途離職,那么個人繳費至退休年齡后領取退休金.在職的話,國家承擔80%,單位承擔12%,個人承擔8%費用.個人的話承擔所有費用,比較昂貴.
目前的社會保險,包含五項(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領取失業金,享受的是失業保險的待遇。而養老金是享受的養老保險待遇,二者不沖突。 領取失業金的同時,可以個人掛檔繳納社保。
是否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標準多少與今后領取養老金無關。
參保人員的養老金依據其繳費年限長短、個人賬戶儲存額以及申領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等數據確定。
唯一的影響為如果領失業金,即是處于失業狀態,養老保險肯定已經中斷了,影響養老金繳費年限長短。
根據現有政策: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去社保局繳納養老保險費用,這樣就不會影響養老金繳費年限長短。
養老金的高低與繳費基數、繳費年限緊密相關,繳費基數越高,繳費時間越長,養老金標準就越高,與是否領取失業金根本沒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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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您好,從單位退休與開始享受養老,合同終止有什么不同?單位退休人員,和開始就享受養老合同終止,還是有一定的區別的。單位退休的個人,首先他的這個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根據企業單位來給你承擔的繳費指數,來繳納相應的。如果說,你是和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之后,那么是自己以靈活就業的形式來繳納自己的養老保險,那么這種情況下,對你來說就會有一定的影響。
一方面,個人靈活就業形勢,繳納自己的養老保險,首先是需要自主全額來承擔自己的養老保險的繳費,這是其中一點,另外一點就是作為靈活就業的個人,那么,他的這個累計繳費年限,雖然和企業單位的在職職工是享受同樣的一個累計繳費年限,實際上,我們的這個繳費比例相比于企業在職職工的繳費比例要略低一些,也就是,進入到統籌賬戶當中的錢要低一些。
但是,不會影響到你進入個人賬戶當中的費用,所以說你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待遇是不會受到影響的。而且單位退休的人員,他的這個退休手續是由單位來辦理的,如果說你是解除勞動合同之后,以個人靈活就業的形式來參保自己的養老保險,那么最終在辦理退休的時候就要自己去社保局來辦理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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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你好,辦理退休是不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書的。但需要你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如果你的養老保險累計繳費達到15周年以上,并且已經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那么這種情況是直接可以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的。
但是如果你的養老保險,累計參保年限并沒有達到15周年。那么這種情況是不具備辦理退休的,所以說一定要保證自己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周年,那么你既然在原單位曾經工作過,所以說你的這個累積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應該會有一定的年限,如果說已經滿足15年這樣一個要求,那是直接可以辦理退休的,但是沒有滿足15年的要求,比如說你中間出現了這種中斷的繳費年限,那么是可以選擇補交的。
所以說辦理退休的過程中,只需要保證你個人的累計養老保險繳費年限達到15周年,并且具備法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直接去辦理退休了與解除勞動合同沒有任何的關系,當然有些地區需要提供有效的個人檔案,通過個人檔案來查閱你真實的一個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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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下崗職工,丟失當年的勞動解聘合同,對將來辦理退休影響大嗎?根據你描述的情況來分析,辦理退休是不需要下崗職工勞動合同解聘證明書或是勞動合同解聘書等資料的,既然有個人人事檔案,一切都比較好辦。
按照我國目前的退休政策,辦理退休的要件主要是兩條,一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二是養老保險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因為你是從1996年才參加工作的,2002年下崗,在崗時間只有6年左右,而且1996年全國已經全面開始繳納職工養老保險,也不存在視同繳費年限的問題,而你繳納的十年養老保險都是實際繳費年限,其中單位繳費只有6年左右,個人繳費4年,所以也是無法享受在崗女職工的年齡來辦理退休,只能按照靈活就業人員的年齡規定來辦理退休。只可惜的是如果你在四川雖然屬于靈活就業人員,但四川省的女性靈活就業人員仍然可以按照50歲來辦理退休。你戶籍和社保關系都已經轉到浙江,不管今后你在浙江繳費年限是多少年,都只能在浙江辦理退休,而浙江省女性靈活就業人員的退休年齡還是55周歲。
你在國有企業工作后下崗和破產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解聘書,只是證明你在國有企業有過這么一段工作經歷,而這解聘書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都是需要裝入個人檔案的,如果你需要這個解聘書,在個人人事檔案里是可以找到的,但是找到也沒什么用,只要你在浙江沒有就業,是以個人身份繼續在浙江繳納養老保險,今后在辦理退休時,由于不涉及到視同繳費年限、特殊工種等方面的認定,也不會享受到在國有企業連續工作十年,女性靈活可以享受到50歲辦理退休的政策優惠,所以勞動通解聘書實際在沒有什么價值。
綜上所述,你作為國企下崗工人,但是在企業工作的時間只有6年,養老保險和戶籍已經轉移到浙江,按照國發(2009)66號文件的精神,只能在社保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在戶籍所在地辦理退休的規定,只能在浙江辦理退休,在辦理退休時不需要下崗職工勞動合同解聘書。
謝邀。
單純從樓主的問題的主題來看,勞務工快退休時,用人單位想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不好做明確的判斷。因為合同未到期,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通過給予經濟補償金或是賠償金也是可以的。這不因為您快退休了,用人單位就不能單方面解除您的勞動合同。真正對此有約束性影響的是,看您快退休時在企業連續工作年限來判斷提前解除是否合法。而涉及到社保的問題,還跟您用工屬性有關系,勞務工的社保并不一定就是用人單位來繳納,也可以是用工單位,這需要根據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的雙方協議約定來看。下面具體分析如下:
1、什么是勞務工,勞務工的合同勞動合同跟誰簽?
勞務工:勞務工是指沒有常住戶口,被用人單位招用的工人,勞務用工單位派遣到用人單位,根據文件,享受和正式職工同等的薪酬待遇。勞務工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年滿十六周歲;身體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現實表現好。
勞務工簽訂的是勞務派遣合同,只能證明你是勞務派遣公司的員工,只是工作地在這家企業。而員工是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表明你是該企業的員工。
2、用人單位是否能解除勞務工的勞動合同?
在具體勞動合同解除的條款約定方面,勞務工與一般勞動者是沒有區別的,都是要遵循勞動合同法的約定,唯一不同是用工單位沒有權限解除勞動合同,有權限解除勞動合同的只能是用人單位。
一般情況下,如果用工單位對勞務工滿意,是不會將勞務工退回至用人單位,再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如果達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勞務工與用人單位不再屬于勞動關系。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用人單位也不會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如果用人單位要提前解除的話,而勞務工沒有過錯,屬于用人單位單方面的違法解除,則需要給于勞務工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并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接近退休時用人單位是否能提前解除您的勞動合同?
這其實跟您在單位連續工作年限有關。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5)款規定: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41條第(2)款規定: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 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可見,即使企業按照第41條的規定可以裁減人員,但對于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企業也不得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如果您的情況屬于不是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的情況,即便社保未繳滿15年,用人單位在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情況下,是可以提前與您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務工的社保由誰來繳納?未繳滿15年該怎么辦?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可見,由哪一方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是由勞務派遣公司和實際用工單位協商確定的。但不管如何約定,勞務派遣單位或用工單位都必須為勞務派遣人員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不能互相推脫,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益。
一般情況下,勞務工的社保是由用人單位繳納的,但如果勞務派遣協議約定由用工單位繳納也是允許的。
如果解除勞動合同之際,您的社保未繳滿十五年的話,有兩種處理方式: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13號令)第二條規定“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無論是在職職工還是下崗職工,從來沒有聽說過辦理退休還需要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是失業證,只要符合法定的退休條件,一般都能辦理退休。
第一,下崗職工辦理退休和其他職工辦理退休是一樣的。
按照目前我國的退休政策,不管是下崗職工還是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退休的政策就是兩條,一是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即男職工達到60周歲,女職工達到50周歲,女性靈活就業人員達到55周歲;二是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如果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或是有特殊工種工作年限的,需要提交個人人事檔案。不需要離職證明或是失業證明,和其他人員辦理退休的條件是一樣的。如果屬于下崗在女職工,在企業繳費達到到10年以上,后來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的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的,可按照在崗職工的年齡來辦理退休,也就是女性可以按照50歲來辦理退休。
第二,醫療保險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退休后可終身享受醫保待遇。
作為下崗職工,除了辦理退休的規定和其他人員一樣之外,醫保退休的條件也是一樣的,即參加了職工醫療保險,男性繳費達到25年或30年,女性達到20年或25年(各地規定不一樣,一般相差5年),如果有視同繳費年限的,實際繳費年限必須要達到10年,辦理退休后可終身享受醫保待遇;如果退休前沒有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可一次性補繳或是退休后逐年繳費,直到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為止,方可終身享受醫保待遇,但由于各地的規定不統一,具體是補繳還是逐年繳費要按照當地的規定來執行。
第三,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或是失業證,不作為退休的依據。
職工下崗后,就意味著和原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無論是否有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只要自己按照社保法的要求,繼續繳納社保費用,達到法定的退休條件就可以辦理退休;但是下崗職工一般都發生在國有企業,辦理退休時需要個人人事檔案,這才是辦理退休所必需的資料,但是如果從始至終都是按照繳費年限來計算退休年限的,即使個人檔案找不到也不會影響辦理退休,因為社保部門的繳費記錄就是很好的電子檔案。
總之,下崗職工辦理退休時,沒有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證明,不影響辦理退休,失業證對辦理退休也沒有什么幫助,只要養老保險達到了15年,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一般都會順利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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