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當天能辦完嗎?
婚姻走到盡頭是誰都不愿看到的結局,那么辦理離婚手續最快可以多久辦完呢?如果帶全材料的前提下可以一天辦理完成嗎?接下來律師就離婚手續問題跟您做詳細解答。
協議離婚當天能辦完嗎?
離婚手續當天可以辦完。
那么如何辦協議離婚手續呢?
(一)準備相關證件。
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二)準備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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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里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愿離婚,并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三)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四)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后,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很多人在婚姻中遇到的問題,但是因為一方不同意離婚。導致離婚手續不能辦理,這時候我們可以采取訴訟離婚這種手段。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感情破裂走到離婚的地步,在辦理離婚手續前夫妻雙方應該就孩子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問題達成一致,這樣才能在離婚手續的辦理中更加快速。如果夫妻雙方不能就以上問題達成一致,可以采取法律手段進行分割。
對于孩子的問題《民法典》有如下規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夫妻離婚后,對兩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首先應由父母雙方協議決定。因此,當父母雙方對撫養未成年子女發生爭議時,法院應當進行調解,盡可能爭取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解決。在當事人雙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協商決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撫養,或隨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雙方輪流撫養,對上述幾種撫養方式的解決,法院都是可以準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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