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認定被強迫寫欠條
在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發生債權債務關系或者經濟往來。往往在進行經濟往來的過程中,會打欠條以防萬一。但是,有時會出現這樣一種情況,強迫他人訂立欠條,但實際上并沒有所謂的欠款、那么對于被逼訂立欠條的人來說,怎樣認定被強迫寫欠條,對此,小編收集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
一、怎樣認定被強迫寫欠條
在有足夠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強迫寫下的債務欠條在法律上是沒有效果的。欠條嚴格意義上屬于簡易合同,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怎樣認定被強迫寫欠條,有以下幾種方式。被脅迫寫下借條后,要及時向警方報案留底,報案記錄可以作為證據。與對方溝通,找第三人在旁邊作證,證明自己是被脅迫的;法官主要從三個方面證明借條無效對雙方陳述和對證人證言的審查;對借條形式的審查;公安機關的報警記錄。
二、欠條與借條的區別
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欠條和借條訴訟時效不同。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對于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據此,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20年。欠條的訴訟時效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系。
三、欠條的訴訟時效
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3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系。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以上是由小編收集整理的怎樣認定被強迫寫欠條相關內容。被脅迫寫下借條后,要及時向警方報案留底,報案記錄可以作為證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如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律師。